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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已结束】关于征求《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日期:2021-09-01
 根据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一部署,我局启动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营商环境领域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鄂州政发〔2021〕8号)中部分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形成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本网站、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191日~2021年910     

  电 子 邮 件:1134293882@qq.com     

  联 系 电 话:027-56909527    

  通 讯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25号       

  邮    编:436099  

 

附件: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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