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王庆律师参与鄂州电台亲民热线现场解答市民法律咨询

信息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日期:2019-05-24

 

2019年5月22日上午9:00—10:00,应市司法局安排,思普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庆在鄂州电台参与亲民热线节目,解答市民的热线法律咨询。

问:鄂州大学门面的租户反映,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学校近期要无条件强制收回门面,改做创业基地,该租户是四月份开始租的,涉及到转让费,签订合同时,校方并没有跟租户提及要收回这一情况,租户与校方多次协商无果,租户是否有权要求赔偿?

王庆: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果解除合同的条件达到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既未达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也没有达到租房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作为出租人是没有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如果一方强制无条件收回门面,那么这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问:邱先生反映其在吴都阳光开办托管培训班,证照齐全,物业公司不让该培训班的学生从大门进入,市场监督管理局称有人举报其培训班扰民,不允许其再在小区内开展经营。

王庆:第一、开办托管培训班需要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办学许可及通过消防审核。第二、针对物业公司不让培训班学生进出,不允许其在小区内开展经营的不动产相邻权纠纷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因为开办培训班属于经营性行为,如果您是在住宅小区里面开办托管培训班,涉及将住房改变成为经营性用房,是需要取得该楼栋或者单元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而不仅仅是物业公司的同意。

问:天龙国际2期业主反映,原本应于2018年12月31日交房的房子,现在配套设施都没有完善,交房遥遥无期,与开发商交涉也没有明确回应,我该怎么办?

王庆:您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约定了交房日期,逾期交房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您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尽快交房,如果长期置之不理,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问:市民反映年底在恒大首府全款买了一套房,最后因故要求退房,公司销售人员口头承诺3个月到半年才能退回房款,这是否合理?

王庆:第一、退房时购房人是否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书。第二、双方当事人就退款的时间节点完全可以在退款协议书上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即意味着双方就退款时间约定不明确,所以给了对方三个月到半年退款的可乘之机,也损害了您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下一步最好与开发商协商处理此事。如果开发商逾期仍然没有退款,应该承担您的经济损失,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全款购买他人的还建房,双方私下签订协议,购房人想将此还建房更换为自己的名字,有什么办法和途径?

王庆:还建房本身是针对拆迁户的,一般情况下,买卖村民集体土地还建房是国家法律政策所禁止的。如果想将还建房更换为自己的名字,只能与开发商及拆迁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问:有家超市的供货商反映,超市涉嫌诈骗倒闭了,其老板已被公安抓起来了,供货商如何维权?如何追回货款?

王庆:首先,未追回的货款是否列入到涉嫌诈骗罪的数额范围,如果涉嫌刑事诈骗,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您作为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退还您的货款。如果与涉嫌的诈骗罪无关,只能按普通民事纠纷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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