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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法律顾问典型案例系列之五:征地补偿怎么算?来看驻村律师分析

信息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日期:2023-08-16

  李某某因不服八庙村村民委员会有关机场建设拆迁补偿费用分配方案,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情况,认为自己被征用面积计算有误,村民委员会无权提留征地补偿款等情况。 

  驻村法律顾问湖北三地律师事务所胡兴安律师了解相关情况后,积极调取相关材料,结合事实及法律规定,向李某某分析到:首先,2015年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确记载,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为x亩。其次,机场高速征迁实际测量记录的《机场高速征迁二组土地面积明细表》载明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被征收的土地面积,该面积已经过其本人签字确认,其他村民也在该明细表中对自己被征收面积进行了签字确认。再次,同一小组其他诸多村民均出具证明证实李某某被征收的土地面积。据此,李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被征收土地面积以《机场高速征迁二组土地面积明细表》载明的面积作为计算征地补偿费的依据符合客观实际。另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八庙村村委会通过民主议定方式按75%分配土地补偿费,剩余部分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其分配比例也并未低于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费应分配比例不低于70%的标准。最后告知其如果不认可,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让法院依法裁决,以维护自己权益。 

  李某某于2022年7月向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经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了驻村法律顾问胡律师的意见,认定八庙村村民委员会按照实际征地面积计算李某某补偿费用分配面积正确,八庙村村民委员会有关机场建设拆迁补偿费用分配方案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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