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创新行政复议工作 筑牢和谐社会基石

写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周年之际

信息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日期:2019-09-06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

20年来,行政复议作为一项法律救济制度,对于深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合法、正确地行使职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从制度上遏制和清除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

20年来,鄂州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工作宗旨,恪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的工作理念,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全面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留下了坚实的步伐。

 

栉风沐雨:鄂州市创新行政复议工作回眸

 

2011年,鄂州市成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并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会主任,将依法具有行政复议职能的市直部门(包括垂直、半垂直部门)复议职权统收到复议委员会,确立了“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的行政复议运行机制。

2012年,为进一步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合理整合行政复议资源,提高行政复议效率和社会公信力,鄂州市政府签署了《武汉城市圈共同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合作协议》。通过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制度,城市圈内各市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统一专家库实行专家资源共享等方式,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积累了经验。

2014年,为完善行政复议监督机制,保证复议决定全面履行,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印发了《鄂州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办法》。《办法》建立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报告制度,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和反复出现的类似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对办案人员提出了严格要求,确保了行政复议效果。

2018年,为推进鄂州行政复议试点改革工作,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赴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学习考察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先进经验。同年,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印发《鄂州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程序,明确行政复议过程中涉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涉及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的案件等可以适用调解、和解。该《规定》施行以来,及时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按照全市机构改革工作总体要求,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最快的速度进入角色,对照岗位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在强推进、抓落实、增实效上狠下功夫,及时调整委员会组成人员,修订部分规则、办法,确保了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的高效推进。

  据统计,2017年元月至2019年8月底,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291件,受理250件,收案数年年增长。其中,今年以来,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共收到48件行政相对人提出的复议申请,受理46件,较全面启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之前的2010年全年案件数相比增长140%,受理的案件中39件已办结。

 

击楫中流:努力为全省提供可复制的工作经验

 

近几年来,鄂州市依法行使职权,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为全省提供了可复制的创新路径。

一是以规范受理审理机制为重点。建立接待、受理的纸质、电子台账,平均每天现场接待咨询14人(次),咨询电话24人(次)。近两年,行政复议受案室共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0220人(次),接到咨询电话17520人(次),受案室的受理接待工作得到群众的好评。建立行政复议受案绿色通道,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要求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日内审查并报签;对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日内起草不予受理决定书并报签;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表达不清楚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日内,起草《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报签并及时告知申请人。按照《行政复议法》和《鄂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对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进行梳理,绘制工作流程图,公示在行政复议委员会受案室,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以提升案件质量为核心。推进非常任委员案审制度,80%案件实行非常任委员参与审理,确保案件审理的独立性、公正性,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推行案件调查制度,对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通过实地调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核实证人证言等方式调查,确保案件审理质量。试行事前参与制度,借鉴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在办理重大复杂、可能影响全市大局工作的案件中,试行复议办案事前参与制度,即行政行为作出过程中,提前介入审查把关,由“事后监督”转为“事前监督”,从而最大程度避免行政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给老百姓权益造成损害。

三是以定分止争为追求。突破传统的行政复议书面审查方式,在办案中,对涉及土地、房屋权属争议等案情较为复杂案件,采取现场勘查方式审理。如办理的蒲团乡小庙村村委会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复议一案,该案涉及两个村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纠纷。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到争议土地现场进行勘查,并听取两个村村民代表意见,与村民积极沟通,公正作出了复议决定,取得了群众对基层政府的信任,化解了群众纠纷。此外,借鉴法院庭审模式,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案件,让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面对面交换证据,采取质证方式审理,使当事人充分发表观点看法,办案人员能进一步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并充分与当事人沟通,做好当事人之间的工作。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如燕矶镇嵩山村98户村民不服鄂城区政府征地公告行为申请复议一案,因为涉及航空大都市建设,在复议办案中,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协调,耐心与98户村民沟通,向老百姓宣传解释法律政策,避免了老百姓到政府集体上访,矛盾纠纷最终得到化解,为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和谐安定的环境。

四是以加强监督指导为导向。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报告制度,要求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将履行情况及结果书面报告行政复议委员会。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行政问责。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和反复出现的类似问题,以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形式向相应部门提出改进意见,达到审结一案理顺一片的目的,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加强责任追究,对办案人员严格要求,办理的复议案件被法院作撤销或确认违法等处理的,要求进行深刻检讨;情节严重的,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铿锵前行:持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适逢机构改革,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克服困难,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多措并举,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一是在提升行政复议定纷止争作用上下真功。利用《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之际,通过开展征集行政复议统一形象标志、举办“复议为民”征文活动、收集整理典型案例、编排行政复议情景剧等多种方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宣传《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扩大行政复议法的社会知晓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自愿的选择通过行政复议表达利益诉求、解决行政争议。今年以来,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受理室共现场接待群众咨询428人次,接到咨询电话541次。

二是在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上下真功。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际情况,根据法律修订要求,对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程、议事规则、听证规则、非常任委员遴选办法、案件报告制度以及鄂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常务委员办案规定等六项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着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保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三是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上下真功。遵循复议为民、复议便民原则,简化申请手续。对需要补正材料的行政复议申请,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并确定合理的补正期限,经补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依法受理。

四是在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上下真功。及时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常任委员,邀请非常任委员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由委员会办公室集体讨论决定,灵活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公开听证、调解等多种方式审理案件,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将不满足取得的成绩,再接再厉,综合施策,通过“五个一进”,进一步开展好试点工作,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更好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奋力开创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

 

 

                            鄂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鄂州市司法局

网站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33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司法局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鄂州市司法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25号 联系人:舒钦灵 联系电话:027-56909313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