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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新模式试点

信息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日期:2020-01-14

1月10日,市司法局、市临空经济区选择在杨叶镇、燕矶镇、新庙镇、沙窝乡试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新模式,试点乡镇政府法律顾问签订了聘用合同,标志着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新模式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为加强和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市司法局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围绕驻村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村(社区)配合支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监管、基层法律服务需求、考核管理机制、顶层设计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并结合调研情况,在部分乡镇试行法律顾问定期到乡镇政府(司法所)值班、对村(社区)法律事务应需下访相结合的法律服务模式。

此次试点,每个乡镇聘用法律顾问2名,组建以司法所长任团长,法律顾问为成员的法律顾问团,将签约主体由区司法局调整为乡镇政府,并从人员配置、法律服务内容与方式、职责分工、考核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规范,旨在推行一乡镇一法律问团服务模式,切实改变司法行政部门一家单打独斗的现状,压实基层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为下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问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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