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城市道路管理水平,确保我市道路设施完好率,增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功能,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鄂州实际,我市出台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鄂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重点明确了我市城市道路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的有关技术标准与条件,规定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组织工程验收;明确了城市道路养护的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以及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道路养护维修责任部门;明确了挖掘和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条件和审批程序,以及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时的注意事项。
《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我市城市品位,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