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沼山法庭收到一份来自陈女士的离婚起诉书,针对其配偶金先生提出离婚诉讼。为此,我所举行了一次司法调解会议,旨在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会议由沼山司法所、沼山法庭、沼山镇妇联和丛林村村委会共同组织,邀请了调解员和当事人参加。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并进行了详细的记录。陈女士表示双方于2021年底经媒人介绍认识,2022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发现双方性格和兴趣爱好存在差异,关系变得冷漠。此外,金先生在婚后三年中没有正常工作,没有承担起养家的责任。陈女士认为其与金先生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无和好可能,因此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金先生则表示,自己已在反思不对的地方,三年婚姻已有感情基础,不同意离婚。
这是一起典型的婚姻调解案件,针对双方矛盾点,调解员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导和调解,鼓励双方各迈出一步,主动培养夫妻之间的感情,在三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内尝试解决现有的纠纷和问题,慎重考虑是否继续进行离婚。经过沟通和协商,最终双方自愿相处一段时间,重新考虑是否离婚。
此次司法调解会议推动了各部门协同调解,充分体现了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构建大调解格局,提高调解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构建平安梁子湖作出更大的贡献。
图文:张来新
审核:吴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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