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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19年度上半年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日期:2019-07-10

根据《鄂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报告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全市2019年上半年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进行了汇总,分析了上半年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和问题,并提出工作打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一)案件受理情况

半年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件,比上年同期减少4件。上半年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中,受理35件,受理率97.2%,比上年同期提升了约7个百分点具体数据见下表。

案件受理情况

单位

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鄂城区政府

华容区政府

梁子湖区政府

总数

收案数

32

4

0

0

36

受案数

31

4

0

0

35

受理率

96.9%

100%

0

0

97.2%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情况

从申请人的总数看,达到了183人,涉及房地产、医疗、造船等行业(具体数据见下表)。其中公民176人,占比96.2%,仍然是行政复议的主要申请主体,且多件案件中出现多名公民就同一诉求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情况

申请人

公民

企业法人

其他组织

房地产

医院

造船

种业

数量

176人

3家

2家

1家

1家

0

占比

96.2%

1.6%

1.1%

0.5%

0.5%

0

从被申请人的构成看,市政府组成部门总量占比58.3%排名第一,其次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区政府、乡镇政府、其他部门并列第三。具体情况见下表。

被申请人情况

被申请人

市政府部门

区政府部门

区政府

乡镇政府

其他部门

数量

21件

12件

1件

1件

1件

占比

58.3%

33.3%

2.8%

2.8%

2.8%

(三)案件审理情况

半年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审理46件行政复议案件(包括上一年受理的11件),审结34件。中,作维持决定的11件,占审结数的32.4%作撤销决定的8件,主要涉及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6件,主要涉及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具体数据见下表。

案件审理情况

分类

维持

撤销

撤回申请

调解

责令履行

驳回

数量

11件

8件

6件

4件

4件

1件

占比

32.4%

23.5%

17.6%

11.8%

11.8%

2.9%

(四)行政复议申请涉及的行政管理类别情况

从行政管理类别看,公安部门的行政争议占比较大,位列第一,其次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具体数据见下表。

行政管理类别

类别

公安

交通

运输

市场

监管

城建

土地

应急管理

退役军人事务

人防

社会保障

数量

11件

6件

5件

4件

3件

3件

1件

1件

1件

占比

31.4%

17.1%

14.3%

11.4%

8.6%

8.6%

2.9%

2.9%

2.9%

(五)行政复议申请涉及的事项

从申请行政复议事项看,行政处罚类占比过半,位列第一,其次是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强制等具体数据见下表。

行政复议申请事项

申请事项

行政处罚

投诉举报处理

行政强制

行政确认

行政不作为

信息公开

数量

22件

4件

3件

2件

2件

2件

占比

62.9%

11.4%

8.6%

5.7%

5.7%

5.7%

二、我市行政复议案件主要特点

综合分析以上数据,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呈以下特点:

(一)行政处罚类案件数量增多且行政管理类别较广。上半年行政处罚类案件受理22件,比上年同期增长了一倍。不仅数量增多,涉及行政管理范围较广,包括公安、交通运输、城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5个管理类别。

(二)调解、和解仍是行政复议的重要结案方式。上半年,通过协调双方当事人自愿撤回申请或以调解方式结案的10件,占审结数的29.4%。在复议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行政协调功能充分发挥我办本着“复议为民”原则,促成争议双方和解,既化解了行政争议,又简化了案件审理程序,提高了行政复议办理效率。

(三)行政复议纠错率明显上升。上半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中,纠错12起,纠错率为35.3%纠错率比去年(2018年纠错10起,纠错率为27.8%升了8个百分点,行政复议的权利救济、内部监督和化解争议的功能得到充分运用,行政复议公信力得到极大提升

(四)机构改革和部门执法专项整治对复议案件类型有较大影响。被申请人部门分类来看,上半年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复议大户经过调查发现上半年正是我市机构改革关键期,大多数部门处于人员变动、职能整合时期,行政执法的广度、力度产生了一定影响,而公安部门机构、人员未明显调整,执法工作影响面较小因而案件数量较其他部门多。交通运输部门上半年开展了网约车专项整治活动,被申请人为交通运输部门的案件数量为6件,占比达到17.1%,申请人全为网约车主。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一是重实体,轻程序现象明显。如行政强制措施到期未解除或超期解除信息公开未按申请人要求答复、答复内容超越职权以及送达不到位等。二是趋利执法如选择性执法、同类案件不同等。三是自由裁量随意性大,个别部门的行政处罚要么最低限度要么最高限度等。四是文书不规范,告知不准确。如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行政相对人的名称不准确、简写,告知救济权利时复议机关写成“市司法局”未告知复议机关地址等。五是行政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如行政处罚案件存在违法事实认定不准、证据收集不重当事人笔录、轻实体调查,未形成完整证据链等问题。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如行政执法过程未全程记录,视频记录保存不全等。

(二)行政机关应对复议的能力有待加强。机构改革期间,绝大多数执法部门虽然设置了法制机构,但法制机构职能错综复杂有的人员配备不齐,无专职复议人员。省司法厅6月初进行复议机构人员编制统计时,我市各区还未设置专门的复议机构,复议工作人员也未定编定岗,较大程度的影响了各区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行政复议工作开展不平衡。一是受理数量差距大。从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情况来看,区政府复议工作较滞后,华容区政府和梁子湖区政府收案均为0件,与去年省法治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要求的“县(区)级受案数不低于10件”相差甚远。二是应对复议案件水平参差不齐。个别部门行政复议答复提交不及时,有的答复内容不准确,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全、不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逐步实现复议案件网上办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运用全国行政复议平台,推行网上平台办理复议案件办案机制,逐步实现行政复议网上办案,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复议裁决公正性与权威性。

(二)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对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程、议事规则、听证规则、非常任委员遴选办法、案件报告制度以及鄂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常任委员办案规定等六项内容进行修改完善重新确认鄂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常任委员,公开遴选非常任委员,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保障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三)指导、督促基层政府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在新的形势下,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指导督促各区行政复议工作实现自身突破推进基层行政复议抓好、抓实,复议工作更上新台阶加强基层行政复议受理室、听证室、档案室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行政复议立案登记以及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保障到位。督促各区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认真落实每年度两次向市政府复议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等制度

鄂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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