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关于开展公证机构和公证员2019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司法局按照《湖北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北省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于6月12日对鄂州市公证处及7名公证员2019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鄂州市公证处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鄂州市公证处7名执业公证员考核结果分别为:卢艳婷、
赵婷等2人为优秀,范改善、赵俊明、陈正佑、林静、吴鲲鹏等5人为合格。
特此公告。
鄂州市司法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