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先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1]54号)要求,经研究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先进集体
鄂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鄂州市鄂城区司法局凤凰司法所
先进个人
汪金华(鄂州市梁子湖区司法局)
姜凡(鄂州市华容区司法局)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鄂州市司法局政治部反映。个人反映问题的,最好能够署真实姓名,以方便查核结果反馈。
联系电话:027-56909355
通讯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25号市司法局10楼政治部
鄂州市司法局政治部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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