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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鄂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鄂州司法行政网(http://www.ezsf.gov.cn/)同步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鄂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25号,邮编:436000,联系电话:0711-3382550,传真号码:0711-3382556)。

  一、概述
  2016年,市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深化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开模式,认真做好了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和细化了各科室部和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责任,重新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认真做好了“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准确、全面,信息公开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52条,其中,司法要闻57条,基层动态57条,通知公告8条。主要发布平台为鄂州司法行政网(http://www.ezsf.gov.cn/),同时还通过大厅阅报栏、电子公告栏和《鄂州日报》、鄂州电视台、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短信平台等公共传播媒体发布了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在网站首页设置了信息公开申请栏目,同时接受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和现场申请。本年度截止报告日,我局没有收到通过以上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截止报告日,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动态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迅速;二是对网站的宣传不够,与群众的互动性不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在落实责任制的前提下,将信息发布责任落实到局机关各科室部和局属二级单位,各科室部和各单位信息员在经局领导审批后,可直接进后台上传和发布信息,以及时迅速地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加强对鄂州司法行政网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网上办事和交流互动功能的宣传力度,使鄂州司法行政网信息公开和服务群众的功能得到更加有效的发挥。三是开通市司法局官方微博,通过网站与微博的联动,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


鄂州市司法局 

2016年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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