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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普法办关于印发《鄂州市2022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2-02115 文号: 鄂州普法办〔2022〕12号
发布机构: 鄂州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1日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各区委宣传部、司法局、普法办,临空经济区党工委、社会事务局,葛店经开区党工委、葛店司法所,市直各单位,中省驻市单位,鄂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武警鄂州支队政治工作处:

  现将《鄂州市2022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鄂州市委宣传部     鄂州市司法局

  鄂州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鄂州市2022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 省普法办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经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研究,并商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我市加快推进“两区一枢纽”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宣传重点

  1.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4.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四、时间安排

  12月4日至10日,为期一周。

  五、工作安排

  (一)主题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各主题活动由市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各地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其中2-3个活动。

  1.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3.组织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4.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牵头单位:市委直属机关工委

  5.组织开展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推进企业合规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

  6.组织开展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强化官兵法治观念。

  牵头单位:鄂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武警鄂州支队政治工作处

  7.组织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融媒体中心

  (二)其他活动安排

  1.在南浦游园法治公园举办鄂州市2022年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12·4”国家宪法日法治文艺汇演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2.在莲花桥、南浦虹桥、樊口二站举办“12·4”宪法主题灯光秀活动。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城管委、市水利局、市普法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宪法,带头宣讲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基本经验以及在促进国家建设中的重大作用,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营造氛围,认真总结。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善于运用以案普法、法治宣讲、法律咨询、法治文化活动等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要保证活动主题鲜明,宣传到位,各单位要善于通过显示屏或者横幅的形式展示活动内容,各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努力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

  活动结束后,请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照片(文件名需注明时间地点事件)、活动信息、活动小结(同第四季度普法小结一并报送)等资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市普法办。

  联系人:江肖潇

  电  话:027-56909399

  邮  箱:ezhoupuf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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