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收听“法律顾问村(社区)行”节目。“法律顾问村(社区)行”是鄂州市委、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惠民措施,为宣传法制、建设法治鄂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很大贡献。今天节目中给您解读源规律师事务所刘文益律师参与解决离婚纠纷的案例。
据了解,2020年5月李某及张某登记结婚,2021年5月李某怀孕,同月李某因腹部出现剧烈不适症状住院治疗,经治疗后依然不幸流产。在此期间张某并没有关注李某因流产造成的身心伤害,于2021年8月向李某提起了离婚诉讼。后经法官审查发现张某在李某流产不足半年的情况下提起诉讼不符合案件受理条件,驳回了张某对李某的起诉。
依据《民法典》1082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本案的情况即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情况,违反本条规定提起的离婚诉讼符合案件受理条件,应当驳回起诉。
可能很多人很好奇,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有什么区别呢?通俗来讲,驳回起诉就是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不能起诉或者不能在此时进行起诉,法院不应当受理;而驳回诉讼请求便是案件符合受理条件但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如果在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提交住院病历;如果在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提交住院病历、出生证等证明终止妊娠或者自己处于分娩后一年内。
在离婚纠纷中大家常常会因为“大家都是一家人”,本着息事宁人、家和万事兴的美好想法,错失了保护自己和收集证据的重要时机。比如,遭受家庭暴力应当及时报警和及时到医院进行诊断,保存病历、出警记录作为证据;夫妻双方互相借钱周转也最好及时签署协议保存转账记录。离婚诉讼中原告在起诉前,建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或提前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免出现本案中类似情况,付出人力心力却不能得到想要的判决结果;离婚诉讼中作为被告的一方在接到法院通知时,应当及时与书记员联系沟通阅卷时间,了解原告提交的证据以便更好的应诉。
好的听众朋友,以上就是本期《法律顾问村(社区)行》节目的全部内容,感谢您的收听,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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