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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主题: 发挥仲裁优势 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日期: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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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请简要介绍一下鄂州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成华丽:鄂州仲裁委员会自2022年下半年开始筹建,于2023年1月6日获得省司法厅批准登记注册,已通过司法部备案。今年4月26日,我市举行了仲裁委成立暨揭牌仪式。鄂州仲裁委由市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依法设立,是全市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不定机构性质、不要编制,是“党委领导、政府组建、机构独立、行业自律、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的非营利法人。 
  首届鄂州仲裁委由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11人及秘书长1人组成,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方勇担任。常设机构为秘书处,下设综合发展部、立案部、案审部、临空经济区仲裁服务中心四个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鄂州仲裁委已初步建立一支政治可靠、品德高尚、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业务精干的仲裁员队伍,首届110名仲裁员均是来自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经济贸易、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行家里手”。 
  鄂州仲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秉承“为民、公正、专业、高效”的工作理念,遵循“依法依规办案、公平公正裁决”的工作方针,致力于航空物流、涉外贸易、知识产权、金融投资等业务领域,着力补齐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短板,助力我市建设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鄂州“两区一枢纽”建设贡献仲裁力量。 
  主持人:请问什么是仲裁? 
  成华丽:我们这里所说的“仲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诉讼之外的另一种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民商事纠纷解决方式。 具体来说,仲裁是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根据自愿达成的协议,将争议提交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方进行裁判,由第三方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以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主持人:请问仲裁案件受理的范围? 
  成华丽:仲裁立案范围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比如,买卖、技术、房地产、借贷、证券、期货、保险、投资、质量、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承包、运输、租赁、商贸等方面的经济纠纷以及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经济纠纷。 
  仲裁不受理下列纠纷: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3.劳动争议;4.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主持人:仲裁立案条件是什么? 
  成华丽:当事人达成了仲裁协议,即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有仲裁条款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鄂州仲裁委的示范仲裁条款为:“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提交鄂州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主持人:仲裁的优势有哪些? 
  成华丽:一是当事双方自愿。仲裁具有很大的灵活度和自由度,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地点、使用的语言和适用何种法律、开庭方式、仲裁程序等; 
  二是专家断案。仲裁员队伍是由多个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所争议的事项由学有专长的人士进行仲裁,充分保证了裁决的准确性和纠纷解决的质量; 
  三是对当事人信息保密。仲裁实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制度,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 
  四是高效快捷。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不同于法院判决、不能上诉,一经作出即为终局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五是仲裁裁决具有广泛的执行力。根据《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的规定,仲裁裁决可以在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能够快速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吗? 
  成华丽: 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与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一经作出,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主持人:鄂州仲裁委成立后开展了哪些工作? 
  成华丽:鄂州仲裁委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融入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着力打造“鄂州仲裁”品牌,努力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我们围绕推动仲裁委实体化运行的工作目标,积极寻求多方支持,着手开展了办公场地建设、内部制度规范建立、仲裁员队伍建设、仲裁制度宣传推广等一系列工作。鄂州仲裁委于今年8月28日正式对外受理案件,现已受理仲裁案件12件、涉案金额1700万元,9月21日开庭审理了第一起案件。 
  一是建章立制,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学习借鉴先进仲裁机构经验,立足我市工作实际,建立16项相关制度,初步形成了以章程、规则、收费办法、仲裁员管理和仲裁办案为主体的仲裁规范体系,为保障仲裁委规范运转及办案质效打牢了制度基础。 
  二是科技赋能,融合线上线下服务。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延伸服务触角,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仲裁服务窗口;在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上开通仲裁视频服务,通过“鄂州司法”微信公众号即可进行“面对面”咨询。开展智慧仲裁系统建设,搭建网上立案服务平台、网上开庭平台、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努力提升仲裁信息化水平。 
  三是仲调对接,助力知识产权保护。主动融入全市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仲裁调解对接机制的意见》,共同构建知识产权仲调协作体系,努力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四是宣传推广,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承办我市第五期“政法学堂”,组织开展“仲裁进律所”“仲裁进商会”“仲裁进企业”系列活动。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部分仲裁员和人民调解员参加业务学习;积极走访律师事务所,引导全市律师行业积极参与仲裁工作,凝聚发展合力;联合企业商会,向广大市场主体宣传仲裁优势、推介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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