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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法律顾问典型案例系列之十七:先后被两辆车撞倒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案

信息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日期:2024-05-09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东港村村民A无摩托车驾驶证,驾驶三轮电动车正常行驶过程中,被后面B驾驶的小型汽车追尾撞到,后又被对向C驾驶的货车撞到,后因头部受伤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交警认定,B、C分别负两起事故全部责任,A不负事故责任。
  【处理情况】
  A的家属向驻村律师咨询赔偿责任怎样划分,后续维权事宜该如果进行。律师解答:一是等住院治疗结束,在出院3个月以后一般可以申请做司法鉴定,建议3个月以后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同时申请诉前司法鉴定。二是赔偿责任划分,由两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可以要求两机动车车主承担赔偿责任。两车对受害人的损伤责任,如果通过因果关系鉴定能够进行区分的话,根据各自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能区分的,两车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典型意义】
  交通事故“二次碰撞”发生概率比较小,因其特殊性,法律关系较复杂,村民在遇到后不知道应该找两辆车主维权,还是找前车或者后车其中一个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能够快速帮助理清法律关系,告知后续维权程序,让家属能够快速有效处理事故相关事宜,集中精力照顾受害者。
  (驻社区法律顾问:湖北吴都律师事务所 阮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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