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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法律顾问典型案例系列之二十一:脱离父子关系纠纷案

信息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日期:2024-07-09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朝英村一村民A咨询:A快60岁,有一子B30多岁。2014年B结婚,婚后育有两子女,2021年离婚,子女归B抚养。实际是老父亲A帮忙照顾两个孩子生活读书,B说每个月支付2000元,但一直分文未付。2023年3月某日晚,A突然口吐鲜血不止,到市中心医院抢救,后病情有所好转,但依然无法从事劳动。在A住院期间,儿子B不仅不来探望,而且也不想支付医疗费用。现在A想与B脱离父子关系。
  【处理情况】
  在了解到本案情况后,葛环珍律师及时联系父子双方现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努力做好调解工作。葛环珍律师向老人A简要地说明了我国民法典关于亲属关系的法律规定,父子关系属人身法律关系,双方不可协议解除,因此老人关于脱离父子关系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随后,根据本案实际情况,葛环珍律师义正词严地批评和教育了B,向双方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年老父母的义务。所以无论是照料俩年幼孩子,支付孩子生活读书费用,还是探望病重老人,支付老人治疗康复费用,都是B作为俩孩子的父亲和老人的儿子不可逃避的责任。经过葛环珍律师细致专业的释法说理和尽心尽力的引导协调之下,父子双方均接受了调解,彼此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典型意义】
  关于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年老父母的义务以及脱离亲子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或人们口中常有耳闻,本案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驻社区法律顾问: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葛环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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