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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法律顾问典型案例系列之二十八:成功调解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

信息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日期:2025-05-23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18日段店镇孔关村村民委员会(甲方)与村民廖细凯(乙方)签订协议书,就廖细凯投资建设孔关村辖区原段店镇自来水厂一宗建设用地并新建商住综合楼一事达成协议。协议约定如下:综合楼为五层,建成后一二层归甲方,三四五层归乙方。甲方取得报建手续后,通知乙方开工建设。乙方开工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乙方负责。
  后因城镇规划调整,相关建设用地手续无法办理,该合同已无法履行。而廖细凯先期有一定投入,双方经协商均同意解除上述合同,但就廖细凯要求的前期投入补偿金额产生矛盾。廖细凯要求村委会补偿15万余元,而镇村要求进行审计,方能补偿。因双方协商不成,遂形成纠纷。廖细凯多次越级上访不休。
  【处理情况】
  律师在审查双方签订的合同时,结合相关案例和法律规定,分析认为这是一个合作开发合同纠纷,双方均有过错:1根据协议第四条,应由甲方(即村委会)取得报建手续后,通知乙方(即廖细凯)开工建设。乙方在甲方未取得报建手续且未通知其开工的情况下即先行进场,明显存在较大过错。2甲方即明知报建手续未取得的情况下,就同意乙方进场施工,也有一定过错;3根据我国《建筑法》,被告作为个人,无建筑三层及以上的建房资质。该合同应认定无效。4建议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经过驻村律师向双方释明法律,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合同解除,由村委会一次性补偿廖细凯前期开发费用10万元,双方案结事了。双方再通过段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人民调解书,然后申请华容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目前该协议已实际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该案是一起村民与村委会合作建房过程中因未预判到规划调整、无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而引发的纠纷,它既涉及合作开发,又涉及建筑施工。其实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诚意,真正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直接原因就是双方事先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事发后,双方都同意解除合作合同,但又为乙方前期投入的金额发生争议。甲方根据镇政府要求,认为需要进行依法审计。而乙方认为其损失很大,拖的时间也长,甲方存在以势压人的情形,因而怨气非常大,多次越级上访。这就导致双方的纠纷时间越拖越长,矛盾也越积越深。
  驻村律师认为双方均已同意解除合同,乙方也确实存在前期损失,甲方也同意合情合理补偿,争议的问题就是补偿金额的多少。为此,律师力劝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判,尽量不要走诉讼途径。经过大家的共同能力,双方互谅互让,终于就相关金额达成一致。
  为防止意外发生,律师趁热打铁,促成双方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书,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取得法律文书,有效化解了矛盾。
由于双方都是熟人,当时合作建房也都是双方互赢,因此调解是解决本纠纷最好的方法。起诉会导致双方关系的恶化,通过协商、对话以共同寻求解决方案,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矛盾升级,和平解决了争议,同时也促进了基层治理,服务了经济发展,维护了基社会和谐稳定。目前该案已履行完毕,双方案结事了,都比较满意。(湖北源规律师事务所  夏立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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