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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法律顾问典型案例系列之二十九:楼上漏水楼下愁 互谅互让做好邻——村(社区)法律顾问成功调解社区相邻权纠纷

信息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日期:2025-06-12
  【基本案情
  某小区张某(三楼房屋所有权人)与吴某(二楼房屋所有权人)、王某(一楼房屋所有权人)系上下楼邻居,张某将房屋出租给李某(三楼租户),因三楼租户租用房屋期间房屋漏水导致一、二楼家房屋地板、窗帘等物品损坏,故,一、二楼房屋所有权人要求三楼租户及房屋所有权人维修并赔偿损失。
  【处理情况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三楼房屋漏水确实对一、二楼家房屋造成不良影响,通过社区多次组织调解,双方也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就纠纷进行友好协商,社区工作人员及黄佳律师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三楼租户及房屋产权人向一、二楼房屋产权人赔偿共计人民币1.5万元。
  【典型意义
  相邻权纠纷涉及不动产的相邻各方之间存在资源的共享与利用问题,如排水、通行、采光等,若不能妥善处理,容易引发冲突和矛盾,甚至升级为更严重的社会问题。相邻权纠纷通过正确处理,可以推动法治观念在社会中的普及,增强公民对法律的认同感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所以,正确处理相邻权纠纷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当事人权益、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以及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湖北思普润律师事务所 黄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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