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督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工作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司法部、省司法厅有关工作要求,推动“2022年行政复议文书执行年”活动纵深开展,切实提升行政复议效能,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
监督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解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意见书等行政复议文书,打通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鄂州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将重点关注涉及自然资源、房屋征补(拆迁)、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伤保险、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重点行政管理领域的案件,涉及市场主体重大财产权益、对本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申请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舆论关注度高的案件以及基层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案件等需要重点推动的案件,多措并举、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类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得到依法、及时、全面履行。
目前,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正在抓紧自查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意见书等行政复议文书履行情况,梳理排查至今未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情况。下一步,市、区行政复议机构将压实责任,对未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行政机关及时制发《责令限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反馈履行结果。对于责令履行通知书发出后仍不履行的,依法向有关机关移送违法的相关材料。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文书履行情况报告机制、回访机制、检查机制、考核机制等,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关与纪检监察机构沟通协调、线索移交、追责问责工作机制,确保有错必纠、不纠追责。
(复议与应诉科 毛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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