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依法养犬 文明养犬

——鄂州“市民法治学堂”宣讲地方性法规

信息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日期:2023-06-19

  615日上午,由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在市图书馆五楼报告厅举行第五期“市民法治学堂”活动。凤凰、古楼、西山三个街道“法律明白人”及辖区内市民群众100余人参与学习。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文出席活动并主持。




  本期学堂邀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大队长周武宣讲《鄂州市养犬管理条例》。《鄂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是鄂州市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周武讲师以《遵规守约,依法养犬》为题,采取以案讲法、以案学法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养犬条例简介、犬只免疫与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经营、犬只收容检、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辅导和讲解。 

 

 

  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的市民越来越多,饲养人违规遛犬、犬只伤人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小区、街面流浪犬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通过本次讲座,市民群众了解到本市中心城区以及由市公安机关划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区域都要实行养犬登记制度,由公安机关统一制发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养犬人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束长度不超过1.5米的犬链(绳)。养犬人放弃饲养犬只,应当送到犬类留检所,并办理养犬登记注销手续。全市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活动结束后,对参学人员参学满意度开展问卷调查,参学人员反响强烈,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充实丰富,针对性强,收获很大,今后将自觉遵守养犬规范,提升文明素养,建议多开展此类接地气的普法活动。   

  本次活动发放《鄂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各类宣传资料共200余份,有效扩大了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增强了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意识,为我市创建文明典范城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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