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共受理、审查、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697件,起草调研文章2篇,报送各类信息材料100余篇,组织和参与各项宣传活动45次。全面落实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畅通法律援助服务“绿色通道”,切实保障法律援助便民减负增效。夯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惠民工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法律援助。协调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联合制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法律援助机构在检察机关派驻值班律师的工作办法》,实现了律师值班制度和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辩护全覆盖。用自己的忠诚担当、满腔热情撑起了法律援助的一片蓝天。
一、忠诚担当,砥砺前行
方式方法的创新决定着处于弱势地位的困难群体当其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能否及时得依法维护。为实现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维权全覆盖,让法律援助真正惠及特殊群体。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一是“法治惠民”工程落地生效。做实驻公、检、法等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工作,快捷优质高效组织值班律师开展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实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19年以来,她共安排律师参与值班1158场次,值班律师共有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办理2308人。二是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档升级。建立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体系,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案件“一案一评”质量考评机制,案件质量“一案一评”工作实现动态化、常态化、规范化。2019年以来,她组织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合格率达100%。
二、开拓创新,争创一流
为充分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她秉承“服务为民”的服务理念,科学谋划,统筹协调推进,创造性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一是科学规范抓管理。为有效防止工作形式化、流程化等现象发生,工作中她始终坚持以规范促管理,从细微处入手,抓早抓小抓细节,无论是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还是其他行业站点运行,切实做到规范运行统一、工作管理制度统一、服务内容及流程统一。先后起草完善了律师驻公、检、法值班室系列律师值班制度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系列工作制度,为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和管理提供了充分保障。二是优化服务创一流。法律援助服务面向社会基层百姓,百姓满不满意是衡量服务质量的唯一标准。面对不同群体的诸多不理解,虽然不能阻止各种困难的出现,但她在困难中选择坚强与执着,始终坚持“一个站立、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个座位、一杯热茶、一个答复”的“六个一”和“热心、耐心、细心、贴心、诚心、爱心”的“六心”及“服务零等待、零距离、零拒绝”的“三零”服务方式,用自己的满腔热情赢得百姓与社会的尊重。她所在的团队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省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17年个人被鄂州市妇女联合会和鄂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分别授予“三八红旗手”和“鄂州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2019年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三、率先垂范,公正廉明
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基层百姓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工作中她迎难而上、率先垂范,时刻保持勤学、勤思、勤做。一是勤学。把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工作的重点,系统的学习了各项法律法规,很快成为了一名法律援助工作的行家里手。该同志自学取得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她深入基层,先后写出了《关于我法律援助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调研文章,参与市妇联联合编印了《妇女法律知识实用读本》,理论上的成熟、业务上的精深、知识面的拓宽,也为她胜任工作、开展好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勤思。面对复杂众多的服务对象,积极探索心理辅导+法律咨询解答+个性化服务的三维服务方式。三是勤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武装自己的头脑,用党的章程严格要求自己,用各种典型反腐材料警示自己,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使自己做到自重、自慎、自警、自励,做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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