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以法治方式深化全民国防教育

——鄂州市“市民法治学堂”第11期开讲

信息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日期:2024-04-09

  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市民国防意识,4月8日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国动办在寒溪社区举办了鄂州市“市民法治学堂”第11期公益课堂,向市民讲授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国防动员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国防教育相关法律法规,100多名居民参加学习。

 

 

  本期课堂由市国动办政策法规科郑庆洁主讲,从法律、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等全方位详细解读了现行国防法律法规的结构与内容。200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公民履行国防义务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调整和规范国防教育的重要法律,从国防教育经费、国防教育基地、国防师资队伍等多方面对国防教育进行了保障。

 

 

  宣讲结束后,授课老师就国防相关法律法规展开提问,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现场市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发言,气氛融洽热烈。现场居民纷纷表示:“通过本期法治讲堂的学习,使我们增强了国防观念,掌握了基本的国防知识,激发了我们的爱国热情。”社区工作人员也进一步深刻了解了国防安全的重要性,寒溪社区网格员赵思表示:“今后在小区开展普法宣传时,要告诉居民一旦发现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向社区报告。”

 

 

  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以法治保障和促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是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的有效途径,也是打牢全民爱国爱军思想基础、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的重要工程。鄂州市“市民法治学堂”向市民宣讲国防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既是对公民接受国防教育的权利的保障,也是对公民履行相关义务的推动,达到了法治教育与国防教育相结合的良好效果。

  (通讯员 江肖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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