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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实施首违不罚30起

信息来源:湖北日报 日期:2024-10-16
  近日,柯先生乘坐中型载客汽车行驶至316国道六十村路段时,因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收到《公安交通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工作人员告知,柯先生六个月内无相关交通违法行为,此次违章情节轻微,予以警告处罚,不罚款、不扣分。柯先生感叹这项“首违不罚”措施太人性化了。

  近年来,梁子湖区根据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以“轻微首违免罚”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以柔性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温度”,明确在行政执法领域探索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模式。

  一是规范政策依据,明确“轻微首违免罚”制度。“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彰显了行政执法对经济发展的包容色彩,有利于市场经济主体将精力重新投入生产和经营。近年来,梁子湖区“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已扩展至市场监管、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民政、税务等22个领域,共梳理首违不罚事项200余项。

  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加强“轻微首违免罚”监管。为推进“轻微首违免罚”工作走深走实,梁子湖区各职能部门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轻微首违免罚相关政策信息。主动深入企业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力促企业规范经营,今年以来共开展“送法进企业”40次。

  三是严格执法手段,确保“轻微首违免罚”成效。坚持“免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梁子湖区各执法部门对符合初次违法、清单所列事项、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等情形的依法免予处罚,与此同时,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大力推进精准执法、柔性执法。近年来,该区实施首违不罚30起,开展1000余次“说理式执法”,帮助24户市场主体“增信用、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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