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梁子湖区根据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以“轻微首违免罚”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以柔性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温度”,明确在行政执法领域探索推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模式。
一是规范政策依据,明确“轻微首违免罚”制度。“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柔性执法,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彰显了行政执法对经济发展的包容色彩,有利于市场经济主体将精力重新投入生产和经营。近年来,梁子湖区“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已扩展至市场监管、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民政、税务等22个领域,共梳理首违不罚事项200余项。
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加强“轻微首违免罚”监管。为推进“轻微首违免罚”工作走深走实,梁子湖区各职能部门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轻微首违免罚相关政策信息。主动深入企业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力促企业规范经营,今年以来共开展“送法进企业”40次。
三是严格执法手段,确保“轻微首违免罚”成效。坚持“免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梁子湖区各执法部门对符合初次违法、清单所列事项、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等情形的依法免予处罚,与此同时,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大力推进精准执法、柔性执法。近年来,该区实施首违不罚30起,开展1000余次“说理式执法”,帮助24户市场主体“增信用、降风险”。
网站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33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司法局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鄂州市司法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25号 联系人:徐康 联系电话:027-56909313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