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执法主体,筑牢行政执法门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建设、队伍建设、执法能力建设。一是以培训促提升。组织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参加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参加学习人数达120余人,切实将学习培训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二是以严管促规范。开展年度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及换证工作,从严把控行政执法主体法定、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2024年,清理行政执法主体2个,注销行政执法证件17个,新增行政执法人员136名。三是以制度促落实。开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检查,着力推动“三项制度”向乡镇延伸,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全面推行包容审慎,体现行政执法温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行政执法人员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完善《包容审慎综合负面清单(1+X+N)工作指南》,向社会公布《鄂城区包容审慎监管“两轻两免”事项清单(第一批)》,清单包含134项包容审慎监管事项,包括105项免罚事项,11项免强制事项,18项从轻或减轻事项,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2024年以来,全区累计实施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0余件,从轻行政处罚案件20余件,减轻行政处罚案件10余件,不予行政强制案件2件。
开展涉企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城市管理、医保、应急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26本案卷进行集中评查,结合评查结果、行政复议、投诉举报等,对行政执法问题较多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或行政执法监督约谈等形式督促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已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23份,督促10家行政执法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
(通讯员:吴鹏、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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