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江肖潇)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履职能力,8月22日上午鄂州市举办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来自鄂城区凤凰街道、古楼街道、西山街道等200余名“法律明白人”参加培训。
会议强调,培养“法律明白人”是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重要举措,要发挥好法治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咨询服务员的作用,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求参训人员充分认识培训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培训期间,鄂城区司法局局长朱文昌同志围绕《人民调解法》,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程序规范和调解技巧,通过案例分析提升了学员的实战能力;湖北源规律师事务所高鹏芬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进行了逐条解读,重点分析了该法修订后的五大亮点,为基层治理提供法律指引。
经验交流环节,来自三个街道的“法律明白人”代表分别分享了自己的实践经验。东塔社区蔡和元同志从如何做好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咨询等工作,交流了当好“法律明白人”的方式方法;雷山社区王凤同志结合自身丰富工作经历,介绍了自己的调解心得——既要依法析理,更要以情动人;四眼井社区戴芸同志通过多年社区工作经验得出“准、活、正”三字诀,立志要用“土办法”化解百家忧,做邻里法治的贴心人。
“感谢培训赋予我们’法律明白人’新的能量。”古楼街道四眼井社区副主任戴芸称,此次学习让她深刻体会到,调解不仅是法理的运用,更是人心的沟通。回去后,将努力把培训所学转化为化解邻里纠纷的“金钥匙”,用更专业的方法做社区和谐的守护者。
本次培训取得了显著成效,参训学员的法律素养和实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基层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鄂州市将持续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开展分层分类培训,扩大覆盖面,提升培训实效。同时,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激励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形成“培训—实践—考核—提升”的闭环体系,确保这支队伍真正发挥作用,成为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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