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保障春节前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2月3日至6日,梁子湖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辖区内东沟、梁子、沼山、太和、涂家垴5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查。
检查组督导各司法所逐一核对社区矫正对象身份信息,核查其到场情况与精神状态,并组织全体矫正对象签订《鄂州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警示令》,进一步明确节日期间纪律要求,强化日常监管刚性约束。
在集中教育环节,检查组结合撤销缓刑、假释收监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入讲解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重点强调春节期间“不酗酒、不赌博、不闹事、不越界”的“四不”行为底线,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切实增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与纪律自觉。
针对部分家庭困难但表现良好的矫正对象,检查组开展“一对一”谈话,耐心倾听其实际困难与改造心声,并现场承诺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落实临时救助与就业帮扶政策。对表现积极、改造成效显著的对象予以充分肯定,鼓励其保持向好状态,为顺利回归社会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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