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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日期:2018-08-16

各区司法局、普法办,各开发区、街道司法所、普法办,市直各单位

现将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于9月10日前依照相关要求报送申报资料(申报表、统计表、图片资料。图片资料用光盘或U盘报送,申报表和统计表纸质版一式四份统一报送至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普法办考核评审。

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对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创建情况将作为2018年度普法法治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全省从第三批开始,增设“法治文化先进市(州)”、“法治文化先进示范县”两项奖励。全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今年,各区至少要创建1个三星级以上“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各开发区、街道和有条件的部门(单位)要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为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争创“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市(州)”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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