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快速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部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缺乏专业人员、服务质量低劣甚至违法牟取利益、违规代理诉讼、充当司法掮客,严重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法治公信,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树立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及权威性,进一步规范我市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维护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联合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司法行政部门重点查处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证)的人员冒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冒用律师名义执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虚假承诺、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等行为。同时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依据行业规范、章程等查处会员违规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
(二)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发布虚假广告、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及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重点提示事项
广大群众需要法律咨询(服务)时,请注意认真区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仔细甄别、谨慎选择,避免上当受骗。
(一)律师事务所是指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级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并审查,报送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成立的律师执业机构,能够提供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我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基本信息可在“法治鄂州”公众号中“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栏目“信息查询”相应窗口可查;全国各地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基本信息均可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免费查询。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是指由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或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并报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能够代理参加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但不能代理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指符合法定执业条件,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行政区划辖区范围为:至少有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包括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位于其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在的设区市的市级行政区划辖区内,不得跨辖区代理诉讼案件。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可在湖北省司法厅和鄂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法治鄂州”微信公众号中相应窗口查询。
(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是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的经营主体,仅能提供法律咨询,禁止从事诉讼代理、辩护业务,严禁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谋取经济利益。
四、投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如发现法律咨询服务类经营主体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可向属地的司法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检举揭发,并提供照片、录音、视频等有关证据,相关部门将在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理。举报人须如实举报,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
市司法局举报电话:027-56909339(律师工作科)
027-56909368(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711-12315
027-60670302(综合执法支队)
鄂州市司法局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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