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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司法局关于选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团成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日期:2026-02-28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落实《鄂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鄂州司发〔2026〕3号)要求,我局拟组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团,为市直Ⅱ类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和法学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拟选聘法律顾问团成员10人。

  二、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为执业律师和法学专家,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个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法律事务经验、专业能力强的执业律师;

  (四)熟悉社情民意,了解聘任机关主要业务和工作流程,具有履行外聘法律顾问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所属协会行业处分;

  三、服务方式与费用

  法律顾问团成员负责为鄂州市21家市直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具体为: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外办、市委编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档案馆、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科协、市侨联、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招商中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服务事项按计件方式据实结算;费用标准参照《鄂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预算支出标准》执行;服务合同一年一签,聘任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四、选聘程序

  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

  1.个人简历;

  2.律师执业证书或法学专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网上查询方式;

  3.未受相关处罚处分声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律师协会章);

  4.其他可证明专业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由市司法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正式聘任。

  五、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止;

  报名地点:鄂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25号);

  邮箱:ezlvgongke@163.com

  联系电话:027-56909339

  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和法学专家积极报名,共同参与法治鄂州建设!

 

  鄂州市司法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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