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州市司法局关于选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团成员的公告》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程序,拟聘任谢喜华等12名同志为鄂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二类法律顾问单位法律顾问团成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25号鄂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联系电话:027-56909339
电子邮箱:ezlvgongke@163.com
附件:鄂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
鄂州市司法局
2026年4月1日
|
网站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33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司法局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鄂州市司法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25号 联系人:徐康 联系电话:027-56909313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