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市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一)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业务骨干、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公职律师;
(二)社会各界法律专业人士、专家学者和相关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有相应的时间从事案件审议或者研究工作;
(三)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聘专家委员,前款第(三)项条件只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即可,不受5年以上时间条件限制。
有下列情形者,不能报名:
(一)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行政处罚、有刑事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后或者聘任后有上述情形者,不予聘任或解聘。
三、工作内容及任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之规定,专家委员通过提供咨询意见的方式参与行政复议工作,审查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
专家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四、报名方式
(一)填写《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遴选登记表》(见附件,也可登录鄂州市司法行政网下载),并提供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具有能够证明其符合担任专家委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等复印件。
(二)报名材料请提交至:鄂州市滨湖南路25号鄂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号窗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联系电话:027-56909509,56909539。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者为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遴选资格。
(二)遴选结果将通过鄂州市司法行政网公布。
附件:鄂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遴选登记表
鄂州市司法局
2026年6月3日
|
网站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33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司法局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鄂州市司法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25号 联系人:徐康 联系电话:027-56909313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