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服务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事项名称:人民调解
(二)服务内容:排查和调解民间纠纷、宣传法律知识、预防民间纠纷发生、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三)设定依据:《人民调解法》第2条、第17条,《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第4.6款
(四)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办理层级
□市级 ☑区(县)级 ☑乡镇(街道)级
□线上全程办理 ☑线下窗口办理
(六)是否收费
☑免费□按标准收费(附文件依据)
二、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与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二)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
(三)有具体的请求目的
(四)有基本事实依据和理由
(五)符合人民调解调解纠纷的性质和范围
(六)遵循双方自愿原则
(七)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三、所需材料清单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口头或书面向调委会申请调解书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流程(开发中)
2.线下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各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各基层司法所、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信息见附件)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当事人没有自行约定调解期限);
特殊情况:1.材料补正时限不计入办理周期;2.经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六、咨询与监督
1.咨询渠道
电话:鄂城区027-59238148、华容区027-60586167、梁子湖区027-60660195;葛店经开区13197446996;临空经济区027-60661172。
网络:政务服务网“在线客服”;“法治鄂州”微信公众号--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小程序。
现场:1.各区区综治中心、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2.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咨询(地址: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
2.监督投诉
投诉电话:027-59609368。
七、常见问题(FAQ)
问: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纠纷,以及其他依法可以解调的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人民调解收费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4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调解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问:调解成功,当事人就当怎么做?
答: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就当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问: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就当怎么做?
答: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八、附件下载
1.人民调解申请书(模板)
2.人民调解组织名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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