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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鄂州市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索  引  号: 011217651/2018-280461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28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8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鄂州市司法局

根据《鄂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得分情况及绩效等级

      绩效自评设计分为三块:一是预算管理,涉及预算执行率和预算调整率,总分20分;二是目标管理,涉及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总分50分;三是约束性指标,即资金管理合规性30分。

     通过自评,三个板块分别分析打分,汇总得分87分,绩效等级为良。

二、部门支出情况概述

      我市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重要职能,具体包括做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管理、安置帮教、司法鉴定管理、社区矫正等职能工作。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包括局机关及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于2017年改为事业单位。截至2017年12月底有编制数39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38人。2017年部门收入10090496元,支出14673209.42(含2016年预算跨年执行项目)元,其中人员支出8582180.38元,公用支出541140.28元,项目支出5549888.76(含2016年预算跨年执行项目)元。“三公”经费34060.33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53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21.33元。项目支出涉及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补贴、值班补贴、法律援助宣传费、普法宣传费、普法阵地建设费、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相关差旅费、邮寄费等、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费和教育帮扶等开支、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补贴及培训等开支、一村一律师社会购买服务及管理开支、人民调解培训和组织管理等开支、医疗纠纷调解组织运行开支等。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取得明显工作成效:一是强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推进 “一村(社区)一律师”重点在全省率先推行“一村(社区)一律师”信息管理系统;在航空都市区核心区打造“一村一律师”法律服务升级版。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市律师受聘担任其他法律顾问203家,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113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全市顾问律师为各级党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66家,为党政机关讲授法制课50余场次,为党政机关的行政决策和管理水平提供法律咨询180余次,代理案件14件;每月定期组织律师到市信访局陪同市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全市律师共参与涉法信访80人次,处理群体性纠纷30起,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意见312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件。全市公证机关办理国内和涉外公证6250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7000万元;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58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731件,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300多万元;鉴定机构共办理鉴定检案592件,同比增长1.2%,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7件,减免当事人鉴定费用15200元。开展企业“法律体检”,推进大中企业法律直通车服务,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主动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管理。成立全市律师舆情应对工作专班,加强律师舆情引导管理。成立市律协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建立了司法鉴定执业风险预警制度。圆满完成司法考试工作任务,没有发生违法违纪事件。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建立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法律援助人才库。积极开展百名律师参与化解“千案”活动。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 10017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19件,为受援人挽回和避免各类经济损失共计4733万元,全年无一例因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市法律援助中心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一人荣获全国妇联、中央政法委授予的全国先进个人称号。二是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推进法治鄂州建设加强青少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市”创建。加强领导干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重要节点和重点人群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规范性和计划性。进一步推进我市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各种普法形式,着力提升普法普及率。三是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滚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1867次,调解纠纷5106件,调解成功4987件,成功率达到98.6%。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协助抓好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四是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管理,有效管好帮好两类人员。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刑罚执行。筑牢工作体系,提升工作能力。创建刑罚执行教育新模式,提升工作成效。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549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2052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97人,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全市5年内刑满释放和3年内解除矫正人员 2318人,重点刑释人员接送率达到100%。一般刑释人员衔接率达到80%,刑释人员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达到9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五、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活力。积极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改革,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六是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度纳入年初部门预算1009.05万元,执行数为1023.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数1009.05万元。根据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安排,规模上没有突破,整体支出特别是各项支出按原定计划有序进行,达到了预期目标。体现在预算执行率和目标管理上。整体支出的效率性、效益性分析:按照全年履职进度和临时需要进行安排,保障到位;整体支出可持续性分析: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政策落实更加到位,机关服务效能得到增强,发展环境得到改善,作风建设取得成效,“三公”经费下降。自评结果为良好。

(二)未完成指标的原因以及已完成指标且超出指标目标值30%以上的原因分析。

预算调整较大,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在市级预算后下达,只能做预算调整,同时还有新增项目等原因

(三)绩效指标数据来源及获取方式。

  预算管理和约束性管理指标数据来源于省级绩效管理标准,通过市级开展自评活动要求通知下达;工作目标指标来源于工作目标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参考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或当前工作需要确定当年工作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单位目标考核内容,参考省级指标要求获得指标来源。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绩效评价成果运用

1.根据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及项目资金效益,调整次年预算。完成任务达不到50%的,减少资金安排。

2. 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建章立制,强化管理。

3.本次评价结果除上报市财政局外同时在鄂州司法行政网公开。

(二)问题及建议

1.预算未能做到应编尽编。一是如涉及人员工资调整、奖励性工资发放,虽然预算之时可能未必十分准确,但如果估略进预算,那么全年调整数值差必然减小,预算必然更完善,预算执行差异率更小。二是如涉及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计划时间在省人大预算审议后,较市级预算更迟,也应该按上年数字估算纳入预算,降低预算调整率。现行预算为人平制,非实际开支预算制,也会造成应编未编情况。

2.预算目标约束力不强。主要取决于预算目标设定是否科学合理。如何设定科学预算目标尚需慢慢探究。

3.个别跨年实施项目对项目绩效评价不适。跨年实施项目是事实,但项目绩效设计一般为一整年项目绩效。

4. 绩效指标 设定不全面。以我局绩效评价为例看,在资金管理处,因为财务制度较为健全,各项规定较为严格,基本没有违规问题,但存在项目支付进度慢的问题,虽不违规,却是应该影响项目绩效评定的。
 
 

附:2017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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