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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鄂州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5-04611 发文字号: 暂无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2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2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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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区政府和相关市级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有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或者拟由市政府批准的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工作。

  7.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12348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2.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

  13.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统一战线、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保密等主体责任。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由市司法局本级、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组成,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未独立核算的参公事业单位,市公证处为自收自支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局机关内设科室有13个,分别是: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科、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立法科、律师工作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科技信息科、离退休干部科。

  本部门有政法专项编、参公事业编和公益二类事业编,编制人数50名;财政供养人数83人,在职人数42人,其中:行政人员37人(含市领导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数41人。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本年收入1415.43万元,比上年减少251.07万元,减少15.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2.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382.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32.8万元。

  收入减少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中今年没有提取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数据,提取口径发生变化导致今年的人员经费比去年减少;二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在上年预算的基础上,今年项目预算进行了压减;三是2025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市级补贴专项资金作为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列入预算,未列入本单位项目预算收入。所以综上几点,本年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本年支出1415.43万元,比上年减少251.07万元,减少15.07%。其中:基本支出1040.43万元,占总支出的73.51%;项目支出375万元,占总支出的26.49%。本年支出构成为:公共安全支出1156.96万元,占总支出的81.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08万元,占本年支出6.29%;卫生健康支出92.1万元,占本年支出6.51%;住房保障支出77.29万元,占本年支出5.46% 。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

  (1)2025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13.7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中今年没有提取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数据,提取口径发生变化导致今年的人员经费比去年减少。

  (2)2025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3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市级补贴专项资金作为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列入预算,未列入本单位项目预算收入;二是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在上年预算的基础上,今年项目预算进行了压减。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51.77万元,比上年增加3.76万元,增加2.54%,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数增加,相应的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差旅费0.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20.88万元,福利费27.75万元,其他交通费33.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025鄂州市司法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4.94万元,比上年增加8.55万元,增加52.17%,主要原因:本年政府采购预算中增加了车辆购置预算。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2.34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车辆购置等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6万元,主要是印刷服务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鄂州市司法行政部门办公大楼坐落于鄂州市滨湖南路25号,占地面积约400余平方米,共12层,总建筑面积4437.09平方米,总使用面积2058平方米,其中:1楼为鄂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市民提供法律援助、行政复议与应诉、仲裁和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务办理。5楼为市公证处所有,建筑面积378.83平方米。目前,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司法局本级合处办公。本部门现有公车2辆,其中执法车辆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鄂州市司法局部门现有国有资产总值为1900.24万元,计划新增配置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12台/件,资产配置预算22.34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市司法局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5万元,其中本年拨款342.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32.8万元。

  1.“普法依法治理专项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开展全市相关法治宣传活动、印制法治宣传资料及宣传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25年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开展全市法治宣传活动,举办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高法治阵地利用率,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普法普及率、群众满意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成本指标:全年预算执行成本≤20万。

  产出指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场次24场,每场法治宣传活动参加人数≥100人,举办法治培训班次≥1次,法治培训课程≥3课时,法治培训人数≥100人,法治培训天数≤1天,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90%,法治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100%。

  效益指标:普法普及率≥90%。

  满意度指标:法治培训人员满意度100%。

  2.“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维护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通过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法网三大平台及鄂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移动端),保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常运行,支撑律师参与值班、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法律援助、行政复议、仲裁、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开展业务培训,对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加强实体平台窗口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质量。2025年预算安排56万元,其中:49.7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3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有效保障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为办事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公证、仲裁、行政复议等公共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成本指标:全年预算执行成本≤56万。

  产出指标:印制《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手册》数量≥10000册,服务中心年接待法律咨询人次≥10000人次,服务中心公共家具完好率100%,水电设施故障处置时限≤2天,公共家具损坏修换时限≤7天。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效益指标:100%为当事人节省办理法律服务费用,法律服务覆盖率100%。

  3.“政府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负责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调研)、审查、清理、评估、修改、备案、规范性文件入库文本等工作,承担市人大立法审议前的论证评估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7万元,其中:7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监督、健全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提高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水平。通过开展立法前后评估,推动立法实施。对出台三年以上,有新形势新变化或需要修改的规章开展立法后评估。

  成本指标:全年预算执行成本≤7万。

  产出指标:规章制定及申报计划发布公告≥1次,立法前评估次数≥1次,程序完备率≥90%,备案合格率≥90%,管理规范率≥90%,备案及时率≤30日,向社会公开≤30日。

  效益指标: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4.“法律顾问管理专项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通过推行(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从而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法治鄂州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通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化解,解决改革发展中产生的社会矛盾和法律问题,解决好涉法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通过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预防化解政府依法行政风险;通过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通过组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国家输送法律职业人才。2025年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推行(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从而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群众法治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法治鄂州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成本指标:全年预算执行成本≤10万。

  产出指标:调研督导次数≥1次,村(社区)法律顾问全年开展法律服务场次≥3000场次,开展律师参与司法文书案卷评查工作≥1次,参与信访工作次数≥12人次,开展市政府合同、文件等合法性审查件次≥30件次,组织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次,开展鄂东南律师论坛1次,党建指导员选派人数≥12人次,法律顾问工作零投诉、零上访、零应诉,合法性审查时效≤7日。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80%。

  效益指标: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100%。

  5.“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法网三大平台及相关法援工作站,组织律师广泛参与值班、见证认罪认罚、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法律援助申请受理与审批,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开展业务培训,对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2025年预算安排76万元,其中:76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提高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实现有援必援、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成本指标:全年预算执行成本≤76万。

  产出指标:法律援助案件量≥1000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1次,法律援助宣传场次≥10场次,法律援助结案率≥50%,“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解答100%,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法律咨询解答100%,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查≤3天。

  满意度指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答复满意度≥90%。

  效益指标:法律援助服务应援优援100%,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100%。

  6.“全面依法治市专项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要求,统筹落实法治鄂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统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年度工作,做好市级法治规划拟定、法治调研、法治督察、法治考核,做好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日常规范化运转,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7万元,其中:7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全市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督察、法治调研任务,完成2025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迎检工作,完成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专题述法会议等各类会议筹备工作,完成年度法治调研、法治督察、全市法治专题培训、依法治市工作例会等任务

  成本指标:全年预算执行成本≤20万。

  产出指标:培训班次≥1次,培训人数≥80人,会议次数≥4次,编印宣传材料数量≥5000册,鄂州市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任务完成率100%,省委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任务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人民满意度不低于上一年度省内综合排名。

  7.“社区矫正专项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2025年预算安排21万元,其中:21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规定时限内完成审前调查工作;每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1次,培训人数不少于60人;对全市25个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管情况行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实地检查;通过参加公益活动和集体教育学习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和道德观念,帮助其树立规则意识;及时为社区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接收手续;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全市无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制造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和刑事案件事件。

  成本指标:全年预算执行成本≤21万。

  产出指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1次,开展实地检查次数≥4次,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时间≥8小时,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时间≥8小时,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率100%,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率≤1%。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0%。

  效益指标:社区矫对象重新犯罪率≤1%。

  8.“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与应诉专项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用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和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13万元,其中:13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工作有序开展;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每年通报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不少于2次。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群众满意度和法治意识明显提高,公民、组织和个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成本指标:全年预算执行成本≤13万。

  产出指标:将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2次,咨询委员参与案件审理≥30人次,开展行政复议培训班≥1次,召开听证会≥2次,开展案件实地调查次数≥2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次,执法案卷评查≥1次,执法培训考察≥1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全年无因违法办案被投诉,执法机关办案案卷合格率100%,执法人员执证上岗率100%,行政复议案件结案时间≤60天。

  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0。

  效益指标:优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公民、组织和个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9.“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2025年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1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8%,协议履行率不低于92%;强化人民监督员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人民监督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职能作用;全市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接送率达到100%,刑释人员衔接率达到80%,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达到9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成本指标:全年预算执行成本≤15万。

  产出指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数≥1800次,组织人民调解卷宗评比≥1次,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员培训≥1次,矛盾纠纷化解次数≥4000件,刑释人员帮教率≥95%,一般刑释人员衔接率≥95%,重点刑释人员接送率100%,人民调解案件成功率≥96%,刑释人员安置率≥90%。

  满意度指标:群众服务满意≥90%。

  效益指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审理、参与活动100%。

  10.“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主要内容是用于弥补地方业务经费不足,实现地区间政法部门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基本平衡。2025年预算安排92万元,其中:65.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保障完成2025年各类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和业务装备需求。

  成本指标:全年预算执行成本。

  产出指标:支持法律援助办案数量≥1000件,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次数≥1次,采购装备出现不合格装备的比例≤1%,政法部门办案装备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0%。

  效益指标:司法行政部门经费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11.“鄂州仲裁委开办及业务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主要用于仲裁购买服务及仲裁日常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12万元,其中:12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依法公正、快捷地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较好完成仲裁年度工作目标,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公平正义及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强化基层依法治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成本指标:全年预算执行成本≤12万。

  产出指标:主流媒体报道次数≥2次,发回重审率≤2.5%,仲裁服务无投诉、上访、应诉≥98%,受理仲裁申请时限≤5日。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12.“鄂州市司法局消防整改维修改造项目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对局机关大楼12楼、楼顶、地下室等进行维修改造,完成消防整改排除安全隐患。2025年预算安排46万元,其中: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对局机关大楼12楼防护网安装、厕所改造、消防通道楼梯改造及建设楼顶钢结构屋顶,12楼职工之家维修改造,仲裁庭调整改造,12楼楼顶整改维修、消防水箱更换、增加稳压泵和消防水管改造,地下室维修、电力井更换防火门,增加安全通道消防标识等,完成局机关消防整改,排除安全隐患。。

  成本指标:全年预算执行成本≤46万。

  产出指标:维修改造工程数量≥1个,机关办公环境和条件稳步提升。

  效益指标:政法部门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水平稳步提升。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2.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2025年我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安排59.9万元,比上年增加59.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村(社区)法律顾问市级补贴专项资金项目59.9万元,比上年增加59.9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区(含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并按考核结果支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作为绩效奖励,根据《鄂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鄂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司发〔2020〕20号)、《鄂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市级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文件标准进行安排。

  3.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法律援助: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9.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10.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简称安置帮教,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

  11.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可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存在的11种情形实施监督。

  12.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13.人员类项目: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

  14.运转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包括各部门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15.特定目标类项目: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除人员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外,其他预算项目作为特定目标类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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