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廖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案例基本情况:2019年6月21日6时,天降暴雨,葛店开发区某小区内积水成河一片汪洋,致小区内路况不明,廖某在上班过程中经过该小区时因广告牌漏电而触电倒地。因事发时间为早上6点,暴雨倾泻夹带电闪雷鸣,小区内路断人稀,当地居民路过时发现廖某已经死亡,随及拨打110电话报警,经过警方现场勘查后确认廖某是因小区内广告牌漏电导致廖某不幸触电身亡。其家属得知廖某触电身亡后,相互搀扶来到鄂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泪眼婆娑,请求法律援助。考虑到不及时处理此案会引起较大的群体性纠纷,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受理此案,指派葛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张幼荣承办。
办理过程及结果:接受指派后,承办人张幼荣询问廖某丈夫赵某事情原委,又迅速来到社区了解案情并调查事故原因,找到周边居民及发现廖某触电身亡目击者详细询问事件经过。张幼荣了解到引起廖某触电身亡的广告牌是由湖北某工程有限公司旗下分公司黄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生产。
承办人张幼荣掌握充分事实和证据前提下,找到某公司提出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受害人廖某之夫赵某身患糖尿病,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两个年幼的女儿,承办人详细计算某公司应赔偿廖某家属抚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家属交通费等费用共计1199310.5元。经过承办人的据理力争,多轮调解,某公司支付赵某及其家属赔偿款共计1199310.5元。
办案思路及策略:调解过程艰难而曲折,某公司表示该案赔偿数额较大,双方未达成赔偿协议。承办人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人围绕因某公司生产广告牌漏电导致该起事故发生,某公司对自己公司生产的广告牌出厂时未做好质检、配送及安装等相关工作,从而导致触电事故发生,公司疏于管理,又未在广告牌附近设立安全提示标识,对此次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案件办理的启示: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意外总是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发生,本该是美好的一天开始,可谁曾想与至亲阴阳相隔竟在一瞬间。意外失去亲人已让人悲痛欲绝,得不到赔偿更让受害人家属难以接受。此案中承办人的及时介入,及时全面搜集相关证据材料,掌握相关案件事实,熟练运用法律的相关规定,充分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在法律与事实的基础上,同时运用了情与法相结合的方法让双方在短时间内达成赔偿协议。
202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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