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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日期:2021-01-22
 2020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定位,持续推进法治鄂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市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0年法治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法治鄂州建设新格局初步形成。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在全面依法治市体制机制建设上下功夫,着力打造法治鄂州建设新格局。一是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合力切实凝聚。当好参谋助手,着力健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议事决策等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在党委领导下规范高效运行。加大对委员会下属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四大协调组指导力度,确保在委员会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及时谋划部署依法治市工作,推动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明确法治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加强市、区及市直部门之间统筹协调,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月度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各地各部门步调一致、同频共振。二是法治督察“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充分彰显。组织开展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督察,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圆满完成省对我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督察。持续推进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综合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三是法治建设先进典型不断涌现。积极选树法治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2020年,我市有1件法治事件,2件法治创新案例分获全省“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创新案例”提名奖。

(二)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纵深推进。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着力强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推动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一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紧扣党委、政府年度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出台《2020年政府立法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组织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严防“扯腿文件、带病文件”。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力提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验收,确保全覆盖、不走样。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市城市管理等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政府“法律智囊”作用全面发挥。抓好省、市重要文件征求意见和市政府各类重大合同、协议的审查工作,严格审查标准,优化审查流程,为全市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强大支撑。

(三)法治社会建设基础持续夯实。一是“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全面对照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周密部署、严格实施,圆满完成省、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宪法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大力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宣传宣讲,推动民法典融入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二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2020年以来,依托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2076次,排查出纠纷4345件,调解纠纷4296件,调解成功4228件,调解成功率98.42%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和基层。三是刑事执行实现严格规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出台《社区矫正法》。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监管。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丰硕。一是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制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划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出台《鄂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基本事项清单(第一批)》等制度,严把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准入门槛,狠抓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质量,确保“适销对路”。二是实现城乡全覆盖。市、区两级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6个,建成率、联通率100%,基本形成了以市级实体平台为支撑、区级实体平台为枢纽、乡镇(街道、开发区)实体平台为主阵地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体系。完成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现“网上办、指尖办、马上办”。“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初步形成。三是实现特殊群体全覆盖。着重保障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实现了特殊群体全覆盖。四是服务队伍不断壮大。2020年以来,全市每万人拥有法律服务工作者数达到2.36,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应指标。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全市行政执法质量尤其是基层行政执法水平亟需提升。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尚需不断完善。三是新媒体普法手段应用在全市范围为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现象。

三、2021年工作思路

(一)当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参谋助手。着力完善法治建设例会、通报函询、绩效考核等制度建设,强化法治建设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增强法治督察实效。加大全面依法治市宣传力度。

(二)着力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整改,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效率,确保与改革发展稳定协调一致。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各执法领域、执法环节全覆盖。积极参与各级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协议合法性审查,当好政府“法律智囊”。

(三)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科学谋划、全面实施“八五”普法,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普法工作,着力涵养特色法治文化,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中新媒体的运用。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精准性。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评价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引进。

 

 

鄂州市司法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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