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主动作为,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将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主动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启动《法治鄂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鄂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编制工作。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细化任务分工,逐项抓好落实。二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2021年10月,我市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正式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三是加强法治督察和考核。高度重视省委法治督察反馈意见,及时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将法治督察列入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清单,认真开展2次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提高考核的含金量和权威性。
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一是落实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及时学习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推进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和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和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规范性文件管理等专题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二)全面履职尽责,积极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1.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提出5个方面48条新举措,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二是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制发《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3个方面17项具体工作。三是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各地各单位陆续制定相应落实措施,并公开承诺、接受媒体监督,全市上下形成竞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态势。
2.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一是精简审批事项。我市对照《湖北省五级事项清单(目录)》进行重新梳理、认领、要素配置,分别由市、区两级政府进行审定、发布。二是开展“减审批,推进流程再造”专项行动。市级事项即办件比率达到60%,最多跑一次比率达到100%。三是深化“一事联办”。持续开展“我要开饭店”等省级试点主题、“我要开理发店”等市级试点主题的定标推广。四是推进“跨域通办”。“市内通办”“跨市通办”“跨省通办”取得阶段性进展。五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升级企业开办“210”标准,企业开办最快可0.5个工作日办结。在全省率先推行预包装食品经营审批改备案,在全省率先实现“一业一证”。六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涉及113个政务服务事项的292项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强制提供。
3.持续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一是积极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关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我市17家市直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和公布包容审慎监管清单,涉及监管事项844项。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排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政策措施文件483件,修改、废止7件;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127件,修改6件,防止出台1件。三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436次,已完成抽查任务433次,抽查各类对象4845户,完成并公示检查对象4836户。四是实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协同修复改革试点。在全省率先创新开展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双网融合、同步修复”改革试点工作,帮助失信企业解决信用修复难题。
(三)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及立法中重大原则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有序推进《鄂州市2021年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计划》的实施。2021年,我市共修订2部政府规章,制定、修订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
2.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水平。一是坚持科学立法。紧扣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合理编制年度立法计划。二是坚持民主立法。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融入民意民心民声。三是坚持依法立法。建立健全立法机制,严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做到有件必审。四是加强立法后评估。完成《鄂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立法后评估工作,为高质量立法助力添彩。
3.不断加强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一是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废止276件、宣布失效516件、修改35件、保留166件、部分保留1件,并对20件文件进行集中修改。二是加强文件向上报备工作。2021年,我市向上级备案审查工作平台报备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及时报备和规范报备。三是加强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完成了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强化权力监督,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参与政府决策,形成常态化机制。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制定并公开《鄂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三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参与行政决策作用,提高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2.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定政策上项目前的一道“刚性门槛”,做到应评尽评、真评实评,并全程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对市政府重大经济决策、重大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2021年,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0余件次。
3.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按要求及时报备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开展民主协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2021年,市政府系统共办理人大议案3件、人大代表建议93件、政协建议案3件、政协提案179件,答复率100%、满意率100%。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
(五)坚持提质增效,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印发《鄂城区街道职权清单(2021版)》,公布各街道具体职权和赋权承接事项。二是谋划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开展专项调研,摸清各乡镇机构设置等情况,为全面推动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全市35家单位按时报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共开展2次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查案卷55份,筛查问题164个,及时通报评查结果。三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清查涉企行政执法案卷1129份,涉及问题34个、金额164万元。四是开展执法主体清理登记。向社会公告市级行政执法主体96个。五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全市81个单位近2400人次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3.持续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一是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办理商标违法案件8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3件。二是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聚焦行业乱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先后开展了客货运输违法行为、水上非法营运、公路超限超载等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2021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8起,较去年增加19%。
(六)聚焦公平正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深入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为群众行使复议救济权提供便利。聘请非常任委员参与案件审理,落实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审结案件71件,纠错31件,纠错率约为43.7%,较去年同期增长28.9%。
2.不断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定期通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2021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97.52%。
3.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与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推动调解与诉讼的有效衔接。我市成立首家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和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丰富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内涵和领域。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2021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2331次,排查出纠纷6375件,调解纠纷6358 件,调解成功6293件,调解成功率98.98%。
(七)强化宣传服务,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
1.谋划推进普法工作。谋划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出台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推行“一单一榜”工作模式,修订出台《2021年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连续三年推出《鄂州普法实绩榜》,促进各地各部门提高普法实效。全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托宪法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10场专项普法活动。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举办12场民法典讲座、朗诵、法律咨询等活动。
2.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建立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功能,推动“三大平台”互融互通、上下联通。丰富公共法律服务内容,推出24小时企业法治体检线上平台。在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备智能终端机,让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重点推出3大类共14项法律服务项目。
3.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和阵地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黄柏山村、武圣村、磨刀矶村、刘畈村法治文化广场和澜湖社区“法律之家”。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演播活动,我市3部法治动漫微视频获得省级奖项。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2021年,峒山村、灯塘村被评为“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氛围不浓厚,创新举措不多。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执法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打算
2021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持续开展法治督察,优化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编制五年立法规划,落实年度立法计划。持续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可行性调研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拓宽全社会参与政府决策并充分发表意见的渠道。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以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为契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持续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切实提升基层行政复议工作能力水平。
(四)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五)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高效实施全市“八五”普法规划。重点抓好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增强宣传效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行“一单一榜”工作模式。加快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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