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干在先、走在前,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一是强化思想武装。各地各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培训,带动政府工作人员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落实清单制度。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年终述法制度,当好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对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开展督察,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中对述法内容重点把关。三是加强研究部署。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项推进会研究法治政府有关重点工作,确保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二)切实抓好统筹协调。一是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出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方案,绘就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蓝图。创新建立全市政法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学机制,开展全市政法系统同堂业务培训。二是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市委市政府成立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推进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三是大力实施法治惠民实事项目。从44件“保障新发展、法治惠民生”实事项目中,择优选择8件市级实事项目予以重点推进。
(三)高效开展督察考核。一是开展法治督察。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法治督察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科学精准制定整改方案。谋划推进全市法治督察,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以及“两法衔接”工作检查。二是开展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切实抓好2021年省委法治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积极推动2022年省委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优化2022年全市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持续提高考核含金量,动态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展,及时督促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制定市政府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年)以及2022年立法计划,统筹推进落实。2022年制定出台2部政府规章(2021年结转),修改3部、修订1部、废止1部,完成1部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二是开展规章清理。全面梳理设定罚款事项的政府规章10部47个条款,严格对标上位法,仔细甄别研究,聘请第三方进行论证,决定修改2部、废止1部、保留7部。三是加强备案管理。市政府按程序向上级机关报备6部立改废规章、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各地各部门报送备案的1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纠错率达15.3%,较上年降低6.9个百分点。
(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制定并公开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持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着力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全省率先启动行政执法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落实案卷评查工作,优秀行政执法案卷数量在全省评查中位列第一。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协作配合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公布全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目录。三是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效能。加快实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公开遴选34名行政复议咨询专家。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探索实行复议案件办理繁简分流。2022年,行政复议收案数较去年同期增长31.03%,以调解和解形式结案的占结案总数36.54%。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印发《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实行清单化管理。编印《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选编(2022年)》,收录国家、省、市惠企政策文件135件。获得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通报表扬,我市14项改革事项上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市、区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市本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率100%。深化“跨域通办”,全市实现502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31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410项事项武汉城市圈跨市通办。推进19个行业“一业一证”改革,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4万户。开展“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试点,改革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三是优化制度供给。持续开展“清文件”行动,对市政府246件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拟废止24件、宣布失效18件、修改16件、保留188件。四是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依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以清单形式公布584项“两轻两免”事项。着力构建公平竞争“1+8”审查机制,委托第三方开展定期评估。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起各项抽查任务766项,抽查各类检查对象4658户。全面落实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
(四)纵深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一是突出普法宣传实效。出台“八五”普法规划,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20余场法治宣讲。连续4年推出《鄂州普法实绩榜》,开展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举办宪法主题灯光秀,运用科技手段实现宪法宣传的品质飞跃。举办法治灯谜竞猜、法治微电影展播、法治文艺演出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加强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5个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二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责任清单、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集中力量打造市域特色试点项目。探索鄂城区“红色网格驿站”、梁子湖区沙湾村“网格红管家”等基层社会治理路径,创新“百警百骑”平安建设勤务模式,挖掘“巧巧工作室”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2246次,加强矛盾纠纷调解,调解成功率99.02%。三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定出台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常态化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行动。拓展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功能,建设公共法律服务视频咨询系统。全力推进设立我市民商事仲裁机构。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地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相对薄弱,基层法治专门队伍人才短缺、力量不足。二是各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氛围不浓厚,创新举措不多。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提升,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有待深化。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认真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持续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不断总结、提炼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样板效应,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切实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统筹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实施,落实立法后评估制度。严格立法程序,拓宽全社会参与立法途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持续开展行政执法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持续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切实提升基层行政复议工作能力水平。
(四)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五)持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高效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重点抓好宪法、民法典等学习宣传。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1日
网站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33 鄂ICP备05017375号
![]() 主办单位:鄂州市司法局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鄂州市司法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25号 联系人:舒钦灵 联系电话:027-56909313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