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公共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9月-12月组织全市3家法律援助机构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自查及市级抽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机构。华容区法律援助中心
二、合格机构。鄂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梁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
特此通报。
鄂州市司法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