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9月中下旬组织5个区(含经开区、经济区)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自查及市级抽查工作,现将相关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
二、合格等次。临空经济区、葛店经开区。
特此通报。
鄂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