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正式印发公布,这是我市自机构改革以来首次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整理并统一公布,建立了我市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此举有利于推动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防止行政裁量权滥用,有利于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实现全市行政处罚“一把尺”的目标,从而切实提升行政处罚的质量和效能。
《目录》涵盖交通运输、农业、卫生医疗、审计、住房建设等19个执法领域,共汇集1856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事项。《目录》包含违法行为种类、执法依据、违法程度、适用条件、自由裁量处罚标准五个方面的内容,对每项违法行为种类按照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由轻到重的顺序将违法情形进行排序归纳,区分不同情形划分不同处罚阶次,其中阶次最多的划分为五档: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为防止一刀切,《目录》中综合考量法条具体规定和本地实际,对一些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行为,按照实际将裁量标准调整为四档、三档或者两档。《目录》以条目式形式印发公布,执法人员与行政处罚相对人均可直观地判断违法行为属于哪一档次,按照何种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裁量标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升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法律法规的更新修改对《目录》进行实时修订完善,并进一步拓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范围,确保《目录》的实用性与社会发展保持一致。
(通讯员 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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