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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2021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司法局 日期:2021-12-29

  省司法厅: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对全市2021年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进行统计,分析了全年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情况如下:

     一、行政复议工作基本情况

      (一)案件办理情况

  2021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9件,其中新收行政复议申请77件,办理上期结转12件。新收行政复议申请中受理63件。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

市政府

鄂城区

华容区

梁子湖区

总数

2021年

新收

58

16

1

2

77

受理

46

16

1

2

65

审结

受理审结

43

14

0

2

59

上期结转

5

3

1

3

12

2020年

新收

40

11

0

3

54

受理

34

11

0

3

48

审结

受理审结

29

9

0

0

38

上期结转

8

6

2

0

16

  (二)被申请人构成情况

  从被申请人的构成看,市级政府的部门量占受理数例最高,达33.8,其次是政府的部门第二,其他(包含市、区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政府组成部门的派出机构、内设部门等)综合占比第三

  (三)行政复议申请涉及的事项

  行政复议申请涉及的事项中,行政处罚案件第一,其次是行政不作为、行政强制类案件。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请事项

行政

处罚

举报投诉处理

其他

信息公开

行政

不作为

行政

征收

行政强制

行政确认

2021年

数量

20

2

2

6

19

2

8

6

受理数例(%

30.8

3.1

3.1

9.2

29.2

3.1

12.3

9.2

2020年

数量

27

7

6

4

2

2

0

0

受理数例(%

56.2

14.6

12.5

8.3

4.2

4.2

0

0

  (四)行政复议申请涉及的行政管理类别情况

  从行政管理类别看,公安部门占比较大,其次是自然资源、人社等具体数据见下表。

类别

公安

市场

监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其他

财政

房屋

征补

生态环境

自然资源

应急

水利

房地产

民政、发展改革、农业农村

2021年

数量

20

4

9

4

0

3

1

13

3

2

3

3

受理数例(%

30.8

6.2

13.8

6.2

0

4.6

1.5

0.2

4.6

3.1

4.6

4.6

2020年

数量

26

7

5

5

3

1

1

0

0

0

0

0

受理数例(%

54.2

14.6

10.4

10.4

6.3

2.1

2.1

0

0

0

0

0

  )案件审理情况

  全年共审结行政复议申请71件(含上期结转),其中纠错31件,纠错率约43.7%,与去年相比升高28.9个百分点。具体情况见下表。

分类

维持

终止

驳回

行政机关被纠错

撤销

确认违法

责令履行

2021年

数量

24

8

8

13

14

4

审结数例(%

33.8

11.3

11.3

18.3

19.7

5.6

2020年

数量

20

19

7

6

2

0

审结数例(%

37.04

35.19

12.96

11.11

3.7

0

  二、行政应诉一审案件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全年全市新收行政诉讼一审案件132,审结150件(含上期结转24件)。其中,开庭审理109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106件,出庭率97.25%。从被告的构成看,市政府组成部门数量占比,其他(包含市、区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政府组成部门的派出机构、内设部门等)综合占比第二,具体数据见下表。

市政府

市政府

组成部门

区政府

区政府

组成部门

乡镇政府

其他

2021年

数量

13

36

16

26

11

30

占比%

9.8

27.3

12.1

19.7

8.3

22.7

2020年

数量

5

16

4

25

16

4

占比%

7.14

22.86

5.71

35.71

22.86

5.71

  (二)案件结案情况

  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37件,占比24.67%,与去年相比降低了2.6个百分点,具体数据见下表。 

分类

裁定驳回

起诉和撤诉

驳回

诉讼请求

行政机关败诉

确认

违法

撤销行政行为

责令

履行

赔偿或补偿

2021年

数量

78

35

18

5

10

4

占比%

52

23.3

12

3.3

6.7

2.7

2020年

数量

26

14

7

6

2

0

占比%

47.27

25.45

12.73

10.91

3.64

0

    (三)行政应诉涉及的行政管理类别情况

156件(新收案件加上期结转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中,涉及的行政管理类别主要为自然资源、房屋征补(拆迁)、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具体数据见下表。

类别

自然

资源

房屋征补(拆迁)

公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市场

监管

应急、民政、财政、税务等其他

2021年

数量

74

26

17

14

6

19

占比%

47.4

16.7

10.9

9

3.8

12.2

2020年

数量

8

27

12

6

4

13

占比%

11.43

38.57

17.14

8.57

5.71

18.6

    三主要特点

  通过以上数据的分析,总结出我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存在以下特点: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均有所增加,行政诉讼较往年增加幅度较大2021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数量较去年同期上升42.6%,新收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上88.57%,主要原因为:一是目前正处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过渡阶段,相关制度、方案尚未出台,影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扩大宣传效果,部分行政机关亦未能准确把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内容,导致部分行政相对人未能采用行政复议方式寻求司法救济。二是区级行政复议机关人员力量不足,行使行政复议职权难度较大,导致部分行政相对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进而出现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增幅小于行政诉讼的情形。

   (二)行政诉讼一审行政机关败诉率呈下降趋势。2020年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共15件,败诉率为27.27%;2021年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37件,败诉率为24.67%。另,经复议后又进入诉讼程序的6件,复议后行政复议机关、行政机关败诉的0件。行政诉讼一审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一是随着法治建设的逐步加强,行政机关法治意识逐步增强,行政执法程序逐渐规范。二是和解、调解力度逐渐加大,有效化解了部分行政争议。三是切实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在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有错必纠的基础上,今年已针对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对行政机关制发6份行政复议意见书和2份行政复议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明显提升2020年一审行政案件出庭率89.13%,2021年一审行政案件出庭率97.25%,较往年上升了8.12个百分点。今年3月,鄂州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亲自出庭应诉,市司法局组织多个部门观摩庭审,营造了各部门在行政执法中严格规范执法,勇于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12月16日,市司法局又组织各区各部门60多人现场旁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给行政机关负责人和执法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每季度进行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通报,亦有助于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四、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一是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重视不够。行政复议期间,部分行政机关未按规定期限提交证据材料,导致行政行为证据不足。行政诉讼案件中,部分行政机关提交的证据不齐全,行政行为合法性证明效力不够。二是对文书送达程序不重视。部分行政机关送达文书时未制作送达回证,或在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文书时未留存寄件存单或未选择邮寄返单,个别行政机关因无法联系行政相对人便将文书搁置。

  (二)发展建设与规范执法之间亟待平衡。有关土地征收、违建强拆、房屋(征补)拆迁等领域的案件败诉率仍较高。主要原因为:一是个案中涉民生利益的统筹考虑不够,尤其是关于征收补偿方面,对可能遇到的问题预计不足,方案设计不周全,导致安置补偿过程困难重重。二是个案中过于强调效率,没有为履行各项法定程序预留必要期限,导致行政执法部门减省法定程序,如未依法告知陈述、申辩权利,应当听证或公告的未进行听证、公告,强拆前未对财物进行清点并制作清单,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埋下隐患。三是工作的方式方法简单,灵活性不够。未结合工作实际和事态发展,适时调整工作目标或工作措施,极易积累群众矛盾。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实效有待提高虽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高,但部分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缺乏深刻认识,化解行政争议效果不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只限于形式,对案情不熟悉,过度依赖律师,“出庭不出声”;二是少部分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范围把握不准确,安排党委职务或科室负责人出庭,导致法定“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时未能有效表达行政机关立场和观点,个别负责人担当意识不够,将矛盾纠纷完全寄希望于法院裁决解决,导致原告诉求久拖不决。

  (四)各区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亟待提升。今年,除鄂城区行政复议机构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超过10件外,其他区级行政复议机构受理案件均不到5件。7月,我市对各区上半年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开展了案卷评查,个别区行政复议案件出现错案,亦反映出区级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水平发展不平衡,整体水平亟待提高。经过分析,主要原因包括:个别行政复议机构对行政复议工作缺乏重视,专业人员少、事务繁杂、待遇不高,不注重行政复议宣传,未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未落实行政复议通报制度等,这也导致部分区域群众不了解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数量不多,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未能彰显,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也无法有效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及建议

  (一)切实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行政决策依法依规。要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注重送达程序合法合规,保障执法程序的正当、完整。三是依法制作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机关要根据其行政执法程序制作规范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书样式应当全面、完整、无错漏,并指导下级行政机关运用;已有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文本格式的,应当检查和督促行政机关规范使用。四是规范管理行政执法卷宗。卷宗应当按规定及时整理、装订完整,避免证据及相关材料遗失、错装。

 (二)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一是增强法治意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如重大行政决策要于法有据,集体决策要符合相关规定,不能以“集体决策”的形式将不符合要求的决定“合法化”。二是增强责任意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执法人员在出庭应诉时要敢于讲话,并敢于讲真话,直面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提高化解纠纷效力。

 (三)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相关部门应当结合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并提出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分析、学习和整改,举一反三。各级行政机关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系统内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评查从全从细从严制定标准。在行政复议期间和行政诉讼期间开展专案审查、自我纠错,稳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鄂州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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