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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鄂州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回应社会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643条政府信息,“法治鄂州”微信公众号发布1152条信息。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专题发布,发布解读信息6条,回应热点及舆情8次。持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充分发挥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有效实施网站应急预案、网站管理制度,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保护和日常巡检维护责任,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年度内办结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的要求,准确界定公开要素和公开内容,科学编制《鄂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建立目录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及时公开依据变化情况更新本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四)平台建设

  以每季度政府部门网站政务公开问题排查为契机,以定期开展网上政务公开自查为抓手,对标对表,逐项检查,及时发现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的不足并整改完善。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增强网站功能,科学设置栏目,今年开设了“法护营商 助企惠民”和“下属单位”栏目,公开助企惠民相关政策,展示优秀实事项目,公开市司法局下属单位办公地点、办公电话等信息,结合“法治鄂州”微信公众号“鄂州市公共法律服务掌上大厅”栏目,为群众办理业务、进行法律咨询等提供便利。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切实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细化工作目标,量化督查考核标准,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应用,及时总结上级督查及社会评议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做到及时整改。积极派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掌握新要求,学习好做法,切实增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市司法局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失效或与上位法不一致、或有效期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保留8件。行政许可主要是办理律师、律师事务所类事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1件是申请提供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本机关已在网站进行公开;2件是涉及内部事务信息,不予公开;1件是本机关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1件申请公开《鄂州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已通过邮寄的方式向申请人公开;1件申请内容不明确,已按程序及时回复申请人,请申请人予以补正。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共办理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在法定期限内递交答复材料,配合复议机关查明案件事实,该案目前尚未审结。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回应关切”栏目中回应方式较为单一,未能通过新闻发布会等途径回应政务舆情,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二是“征集调查”栏目中《鄂州市污水处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等文件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固化,没有创新采取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下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细化工作流程,落实管理责任,加强重点信息的发布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实用性,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二是创新回应关切、征集意见新模式。除了传统的文字解答外,还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简明问答等,让复杂的政策法条变得通俗易懂。持续拓展征集意见渠道,利用电子调查问卷等新途径,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本单位未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缴费通知,实际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0元。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4年以来,我局会办了1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分办了1件政协提案。3件建议提案均按要求办理并回复。会办的2件建议提案分别与主办单位进行了沟通衔接,分办的1件政协提案获得了政协委员认可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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