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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2022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2-02195 文号: 鄂州普法办〔2022〕13号
发布机构: 鄂州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7日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鄂州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通知》(鄂州普法办〔2022〕4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考试时间

  (一)统一考试时间

  12月19日8:30至12月23日17:30。

  (二)补考时间

  12月26日8:30至12月30日17:30。

  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考试内容

  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四、考试方式

  考试在“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www.faxuanyun.com)进行。通过登录电脑、手机安装法宣在线 APP 、“鄂州司法”微信公众号均可参加考试。学法平台自带学法内容和考试题库,可完成智能组卷、阅卷,即时显示考试成绩。试卷满分100 分,考试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至90分良好、60至79分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相关注意事项:

  (一)每位学员必须完成2400积分学习内容,方能参考。未达到积分要求的学员,无法参考。

  (二)考生可以在平台上进行“2022年法律知识复习题库”的学习和练习,熟练掌握法律知识。

  (三)每位学员在12月19日至23日统一考试期间有两次考试机会。两次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可参加补考。

  (四)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统一考试且达到积分要求的学员,可参加补考。

  (五)不得代考。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督促本地本部门所有学员考前完成规定学习积分,及时解答学员疑问和处置账号、密码等问题,确保应学尽学、应考尽考,切实提高学法用法及统一考试覆盖面、参考率和合格率。

  各地各单位在“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湖北省无纸化普法技术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李长涛;联系电话:18001133660)。

  市普法办联系人:江肖潇;联系电话:027-56909399

 

  鄂州市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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