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年02月22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市司法局 | 关联政策: | 无 |
2019年2月21日,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新一轮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鄂州政办发〔2019〕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下面,就《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中央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服务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鄂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362个村(社区)设置法律顾问,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主要基于以下三点:
一是推进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施政方略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村(社区)及村(居)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提上了日程。
二是推进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是构建鄂州法律服务体系的需求。法律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推进法律服务进村(社区),进而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城乡居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已成为战略目标。
三是推进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是法治鄂州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了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法治湖北建设”重大战略举措,我市要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进乡村,在基层广泛展开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推进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努力提升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守法理念,是“法治鄂州建设”题中应有之义。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二是明确了购买主体、购买法律服务内容与日常管理。规定村(社区)法律服务购买主体为各区司法局、葛店开发区司法所。购买法律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开展法治宣传、协助纠纷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涉法信访、实施法律援助、指导法治建设、协助矫正帮教等七项基础性法律服务。要求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村(社区)提供服务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在每村(社区)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在接到村(社区)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后,2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服务。要求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在村(社区)公示法律顾问基本信息。
三是明确了承接主体是经依法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及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每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数量不超过5个。
四是明确了采购方式、购买价格、资金来源及结算。规定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由购买主体委托市司法局统一组织购买。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购买价格包括基础服务费与绩效奖励。村(社区)法律服务费用由市、区(开发区)按1:1分别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市级承担法律服务费用实行“以奖代补”。每年结算1次,由购买主体根据采购合同、考勤考评结果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五是明确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行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两条线”责任制管理。
六是明确了实施步骤,主要包括准备阶段、集中采购、签订合同、集中派驻、集中培训、日常监管、年度考核评价与奖惩兑现七个步骤。要求区司法局、开发区司法所每年度组织对所辖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考核评价,考核情况作为支付基础服务费和绩效奖惩的参考依据。
七是对工作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市、区(开发区)、街道、乡镇要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后续管理费用,由本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绩效管理、预算年度工作计划等进行审核后编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预算。村(社区)后续管理费用列入所在开发区、乡镇(街)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区(开发区)、乡镇(街)政府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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