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市司法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10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市司法局 | 关联政策: | 433675 |
日前,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鄂州市贯彻实施〈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重点任务、工作要求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对提升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必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推动《条例》落实落地,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2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1年8月底,市司法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省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市人大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33家相关单位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鄂州市贯彻实施〈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工作方案(代拟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三、重点任务
1.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培训。一是充分利用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宣传解读《条例》;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广泛宣传普及《条例》;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司法、执法、法律服务等工作中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四是组织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机构进行《条例》培训学习。
2.制定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一是强化管理职责。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运行保障机制。二是优化服务提供。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组织编制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服务指南,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加强服务保障。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体系,编制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性目录,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
3.开展《条例》监督检查。按照要求,《条例》实施满一年后,市司法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实施满三年后,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规定对《条例》开展监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为落实《工作方案》的各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将学习贯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责任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精心部署、周密实施,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规定任务,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三是强化协同配合。各地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健全保障措施,共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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