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梁子湖区司法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到沼山镇沼山村开展以“典”亮百姓生活,“法”群众致富路为主题的民法典进乡村法律服务活动。本次活动紧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深做实基层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梁子湖区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朱建雄参加并讲话。
活动现场,律师熊杰以民法典中的农村宅基地、乡村建设等贴近群众生活的热点法律问题为切入点,运用鲜活生动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了如何运用相关法律法规来正确处理农村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让村民们真真切切地明白了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惠农政策,教会了大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现场解答村民们提出的法律问题20余个,向村民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400余份,发放围裙、太阳伞等宣传品200余件。
此次民法典进农村法律服务活动,是《民法典》进农村宣传工作的重大举措,提高了村民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的积极性和《民法典》的知晓率,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让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进一步让普法宣传真正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惠及群众,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乡村振兴服务通道,向乡村群众提供远程服务和下乡服务,实现涉农法律服务“零距离”,助力乡村振兴。
(梁子湖区司法局 胡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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