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司法局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19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司法局 | 关联政策: | 556748 |
(一)上级有要求。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推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施精准普法,是行政机关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最有效的路径,是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最有力的载体。
(二)现实有需要。在实践中发现,部分涉案人员因不懂法而无意识违法,在接受行政处罚后对经营和家庭产生极大负面影响的案例。因此,为有效减少此类案件再次出现,就有必要制订《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的工作指引》(下称《工作指引》),就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进行细化规定,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内容
《工作指引》共有20条。
(一)明确普法适用范围。本市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开展的普法工作。
(二)明确普法主体。本市各级各类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明确普法对象。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的工作对象是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涉及到的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等。
(四)明确普法内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要主动就涉及正在办理的案件或事项的以下内容开展普法教育:一是认定的个案事实;二是适用的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三是法定程序的具体规定;四是行政裁量基准的具体规定;五是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救济途径;六是其他相关问题。
(五)明确基本原则。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施精准普法应当坚持价值引领的原则,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引统一的原则,坚持及时高效便捷的原则。
(六)明确普法方式。明确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实施的主动告知式、答疑解惑式、释法说理式等普法方式。
(七)明确推进措施。将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情况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方面,纳入全市法治建设考核、普法工作考核内容。对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作为普法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要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支持和保障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各环节和全过程开展精准普法,建立执法人员评价奖惩机制,并按规定报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普法工作小结。对报送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普法效果不明显的,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要求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三、制定过程
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普法行为,提高执法的公信力,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司法局在经过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草拟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4月上旬,市司法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同时向各区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及市直各单位征求意见,并严格履行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后,制发《工作指引》。
解读单位:市司法局普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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