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司法局,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发展局,临空经济区办公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市司法鉴定协会,市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鄂州博正法医司法鉴定所:
现将《2025年度全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鄂州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7日
2025年度全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开展,根据《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调推进原则,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充分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以专项检查和个案处理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支撑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全覆盖,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检查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各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司法鉴定专家为成员的3个检查小组,具体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附件1)。
三、检查对象
各区司法局,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临空经济区办公室,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市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鄂州博正法医司法鉴定所。
四、检查内容
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期间,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附件2),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开展情况(附件3)、市公证处工作开展情况(附件4),各法医司法鉴定所工作开展情况(附件5、6)。
五、方法步骤
(一)各地各机构自查阶段(6月18日至6月30日)
各区司法局、葛店经开区城乡融合发展局、临空经济区办公室对照附件2指标要求开展自查,市区两级法律援助对照附件3指标要求开展自查,公证机构对照附件4指标要求开展自查,各司法鉴定机构分别对照附件5、6指标要求开展自查,各地各机构要认真梳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二)市级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16日)
市司法局各检查组根据检查评分细则,通过检查相关资料、个别座谈、现场察看、总结反馈等方式,分别对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市公证处,各司法鉴定机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相关问题现场反馈,同时加强问题整改跟踪、督导。
(三)省级抽查阶段(具体时间以省司法厅通知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是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日常行政检查行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机制的具体举措,各地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本地区、本行业监管工作力度,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通过市级检查和省级抽查。
(二)严格整改提升。各地各机构要加强学习研究,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认真对照指标内容,逐项开展自查,梳理和完善台账资料,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办案质量、优化服务供给、实化保障措施,不断提升全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精准供给质效。本次检查结果将在局官网公告,相关工作情况将向省司法厅报告。
(三)加强统筹协调。市局检查组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实地检查总量和频次,能合并开展的一律合并开展,改进检查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违规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不良风气。
各地各机构在完成自查工作后,对照相应附件表格逐项填报自评分,并全面梳理本地区本机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问题整改情况以及下步工作计划,认真撰写自查报告。经主要领导审阅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1日前报市司法局公法科(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同步报送)。
联系人:胡振军
电 话:027-56909335
邮 箱:ezssfjgfk@163.com
附件:
1.鄂州市2025年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名单
2.鄂州市2025年公共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评分表(体系建设)
3.鄂州市2025年公共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评分表(法律援助)
4.鄂州市2025年公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评分表(公证)
5.鄂州市2025年公共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评分表(司法鉴定)
6.鄂州市2025年司法鉴定档案(文书)评查评分表
|
网站地图网站标识码:4207000033 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司法局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鄂州市司法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25号 联系人:徐康 联系电话:027-56909313 点击总量: |